當前,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然存在一些明顯的制約因素,突出表現在辦學主體層次不高、類型單一,學制安排中升學途徑單一、教學節奏一致,學校布局規模不適當、個性特色不鮮明,考察評價文化取向側重城市工商業、內容選擇側重認知性能力,師資方面教師管理缺乏公平、教師培養不符合實際。應對這些制約因素,需要在辦學主體方面提高主體層次、拓寬主體范圍,學制安排方面改革升學方式、嘗試達標升級,學校建設方面合理調整布局規模、大力彰顯個性特色,考察評價方面文化取向多樣化、內容選擇全面化,師資改善方面教師管理凸顯公平正義、教師培養切合現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