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目顯示

回上一頁
題名:“本民族內部事務”探析
書刊名: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作者:陳蒙
出版日期:2017
卷期:2017(6)
頁次:57-61
主題關鍵詞:少數民族本民族內部事務民族區域自治自治地方公共事務
原始連結:連回原系統網址new window
相關次數:
  • 被引用次數被引用次數:期刊(0) 博士論文(0) 專書(0) 專書論文(0)
  • 排除自我引用排除自我引用:0
  • 共同引用共同引用:0
  • 點閱點閱:1
"本民族內部事務"是對民族的形成、發展和延續起重要維繫作用的,在民族社會內部產生、使用和傳承,凸顯本民族成員之間歷史文化聯繫,應當由民族群體及其成員自主管理的一系列事務的總和。它是組成一個民族的人們相互聯繫和交互作用的產物,具有地域性、時代性和場域性的特點。"本民族內部事務"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性事務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不能完全拋開自治地方的地方性事務,孤立地看待"本民族內部事務"。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民族交往交流的增進,"本民族內部事務"與國家或地方公共事務之間的界限逐步呈現出模糊化的趨勢,甚至還將呈現出一定程度的趨同性。因而要從歷史視角和發展視角,在社會—政治—經濟結構變化發展的過程中對其動態分析。
期刊論文
1.張文山(2014)。對《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再認識--兼論《民族區域自治法》的修改。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14(5)。  延伸查詢new window
會議論文
1.潘紅祥(2015)。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權與地方立法權的科學配置與規範協調。湖北省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97。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圖書
1.林耀華(1997)。民族學通論。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延伸查詢new window
2.許崇德(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延伸查詢new window
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2005)。西藏工作文獻選編(1949-2005年)。北京: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延伸查詢new window
4.陳生雲(2005)。憲法法人類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延伸查詢new window
其他
1.郝時遠(20110513)。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延伸查詢new window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
QR Code
Q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