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共產黨人對毛澤東思想界定的兩個表述系列來看,其各自的表述都可以從毛澤東著作中找到各自的文本依據,但是這都需要仔細分辨。從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對毛澤東著作相關概念使用情況的一個注釋來看,不能認可"實際"是個大概念的解釋,它不是包括作為"實際"和"實踐"並列的兩個小概念的大概念,從毛澤東著作中梳理出來的是兩種表述情形,其共同點或實質性的表述都是或明或隱地以中國的具體實踐為基礎為基點,把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的具體實際相結合,從而創立與闡發了毛澤東思想。從學理邏輯上應當提出"實踐"概念大於"實際"概念,並從實踐的基本構成要素的理論入手作出論證,還應指明毛澤東晚年論及相結合對象時基本上都是使用"實際"這個概念。習近平的三段精闢論述真實地反映了毛澤東著作是以中國的具體實踐為基礎為基點的,這包括革命和建設兩大具體實踐過程,而毛澤東思想是把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的具體實際相結合,這包括革命和建設兩次具體實際相結合,這就確定了毛澤東思想的二重本質屬性,既是革命性思想理論又是建設性思想理論。如果抽象地對毛澤東思想作界定,這就是以中國的具體實踐為基礎,把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的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理論成果——毛澤東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