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16個煤炭資源枯竭型城市作為研究對象,構建了煤炭資源枯竭型城市綠色轉型評價指標體系,運用熵值法進行綠色轉型績效評價,并通過聚類分析法對每一類城市綠色轉型績效結構進行比較分析。在研究中,將轉型得分的變化率界定為轉型速度,同時引入全國平均轉型速度作為基準,對城市的轉型速度進行了對比分析,并選取其中兩座典型城市做了進一步的評價。結果表明:(1)不同城市之間綠色轉型績效差別很大,一些城市的綠色轉型取得了比較明顯的進展,相對而言有的城市轉型效果不佳。(2)不同類型城市的經濟轉型績效、社會轉型績效和環境轉型績效存在明顯的不平衡,綠色轉型績效的結構差異與各個城市轉型路徑的選擇密切相關。(3)從經濟轉型速度來看,除了遼源之外其他城市都低于全國平均增長速度;從社會轉型速度來看,所有城市的社會轉型速度都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從環境轉型速度來看,各個城市差異較大,有半數城市環境轉型速度好于全國平均水平。(4)綜合來看,僅有棗莊、焦作、韶關綠色轉型速度快于全國平均速度,這說明煤炭資源枯竭型城市在綠色轉型進程中普遍較慢;從煤炭資源枯竭型城市內部對比看,棗莊綜合轉型速度最高,轉型相對最快,而阜新、撫順、雙鴨山轉型速度弱于其他城市最多,顯示出轉型相對較慢。基于上述結果,本文對中國煤炭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綠色轉型提出以下三點建議:(1)找準城市定位,發揚自身優勢。(2)政府為城市轉型需要提供充分的政策和資金支持。(3)城市應逐步地推進轉型,盡量減少轉型對城市發展帶來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