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17、18世紀英國社會的時代精神和思潮,探究其文學文藝創作理念,厘清這一時期文學評論中的"智趣"概念是一個很好的切入口。智趣是當時文學作品質量評判的標準,是作家追求的文學風格,但其定義卻十分模糊。這不僅是因為英語中智趣一詞本義異常豐富,更因為當時的哲人文士競相賦予這一概念眾多互相矛盾的定義。本文認為,該時期學者關于智趣本質的討論歸根結底是關于"判斷"與"狂想"在文學文藝創作中孰重孰輕、思想的內容與表達又該如何平衡的討論,鮮明地體現了英國該時期文學藝術觀、語言觀、科學觀、世界觀的演變,也預示了文學藝術在理性與科技時代將面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