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控產制度主要是指寺產的所有、歸屬,大體有十方、子孫兩種形式。寺院經濟是佛教發展的物質基礎,是整個宗教活動開展的制約性因素之一,而控產制度無疑會影響到寺院經濟的發展。當前學界對宋以后寺院控產制度演變過程討論較少,不利于認知這一時段內佛教發展的歷史脈絡。本文以14-17世紀杭州地區的重要寺院為中心,初步揭示房頭的產生及分房控產的形成、終結等問題。在此基礎上,討論了十方制運行的困境。作者認為,當十方制在運行中的一些重要規則不能被遵守時,會形成各房子孫山頭林立的局面,較之簡單的一系僧人子孫相傳的情形,其弊病有過之而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