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洋法是國際法學中一門古老而實踐性較強的法律分支。作為海洋法淵源之一的海洋習慣法是踐行這種法律的重要表現,一系列的國家實踐是海洋習慣法淵源的證據所在。海洋習慣法較海洋條約法在某種程度上能夠發揮著更大的作用。作為海洋條約法重要表現的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是解決所有海洋問題的唯一法律依據。當條約規定不明,或就某些事項沒有規定時,海洋習慣法就起著重要的補充的作用。國際司法機構援引海洋習慣法作為裁判依據已成為慣例,在海洋條約法沒有規定或者無法約束的情況下,海洋習慣法成為一項重要的選擇。《公約》多處體現對歷史性權利的尊重且海洋習慣法的內容屬于一般國際法規范的范疇,無視其他與《公約》具有同樣效力的海洋習慣法規則的存在是對《公約》和習慣法的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