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的政治哲學在公共性維度有著豐富的體現。黃宗羲正視人性之私,但要求為政者在履行公職時應以公抑私,君主不能以最高權位謀取一家一姓之私,群臣也不能將職分定位在效忠于一家一姓。黃宗羲主張,國家的大根大本在于制度建設,但制度建設的正當性不在于維護帝王統治,而在于其利于天下萬民的動機與措施。為了更好的使民眾參與政治事務,黃宗羲特別主張通過完善"學校"制度和拓寬"取士"渠道來促進士人和民眾的公共議政、公共評判、公共參與,以此完善國家的公共治理。黃宗羲的公共性思想既是傳統儒家天下為公思想的發展,也是近代以來公私之辨的先聲,對于現代政治治理有一定的啟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