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在與虛無》中,薩特一方面批判了自己早年持有的瞬間主義時間觀,認定瞬間觀念有礙于對時間本性的理解,但另一方面,薩特非但沒有因此剔除瞬間觀念,反而將之作為刻畫時間化-虛無化機制的理論工具。鑒于此,有學者指出,在時間問題上,薩特終究沒有放下瞬間主義立場。從考辨這一觀點得以成立的條件出發,本文將重新考察薩特所理解的瞬間觀念,并試圖表明:(一)薩特反瞬間主義的核心是駁斥自在式的瞬間觀念;(二)被薩特重解為虛無的瞬間觀念既與其時間理論相容,亦為后者所不可或缺;(三)薩特意義上的自由正顯露于這一虛無的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