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與治理存在很強的關聯性。這種關聯性通過單位來體現和衡量,因而也可以通過單位來進行深度考察。產權單位與治理單位的關聯性主要體現為對稱性:對稱性強,產權、治理的績效相對較好;對稱性弱,產權、治理的績效則相對較差。單位的對稱性主要由結構的均衡性、層級的對等性、規模的適宜性、邊界的完整性、職能-權利的對應性及單位形成的內生性六大因素決定和影響。這六大因素中,結構的均衡性、層級的對等性、規模的適宜性,屬于決定性因素;邊界的完整性、職能-權利的對應性屬于衍生性影響因素,在特定情況下起重要作用;而單位形成的內生性則是一種外在的條件性影響因素。六大因素單獨或組合作用,影響并決定了單位的對稱性,從而影響乃至決定了產權、治理績效和發展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