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同創新作為創新組織形式,突破了各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全面釋放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產生系統疊加的非線性效用。同時,少數民族地區蘊含著豐富的優秀傳統知識資源,是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逐漸積累並流傳下來,能展示民族特性的智力成果之和,但是由於歷史、經濟社會發展、地理位置等多個方面因素的影響,再加上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的滯後性,導致少數民族地區傳統知識產權並未得以全面的保護與開發。在協同創新背景下,如何發揮少數民族地區各知識產權相關主體效能,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成為實現少數民族地區知識產權保護目標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