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思及我國自1970年之後,經濟成長可說是不可同日而言。但卻也帶動政治的民主化,然而卻在所謂民意之下,經濟成長卻帶來弱勢者的悲哀。其主因是政府所需承擔的社會福利責任,卻在所謂民代斡旋下,形成施捨。不僅自尊喪失,連帶起碼之生活保障亦為落空。 為此本文之作,即在說明政府之責任在保障社會之幸福,而社會之幸福即在權利、義務的互動,易言之,政府必須作資料與服務的重分配。因此本文之作,計分: 壹、 經濟發展與社會福利並重。 貳、 國家權力與活動範圍的擴大。 參、 社會福利的「社會聯帶」責任。 肆、 福利國家的行政措施。 伍、 社會福利的功能及方向。 陸、 結論。 等六個段落,思以此文來拋磚引玉,喚得國人之認知,攜手共創一個莊嚴華麗的桃源樂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