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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抗戰時期的美國對華軍事援助
書刊名:中華軍史學會會刊
作者:王綱領
出版日期:2003
卷期:8
頁次:頁343-369
主題關鍵詞:抗戰時期美國軍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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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初起,美國本著孤立主義的原則,不肯與英國出面調停中日糾紛,繼而在對中、日兩國的貿易政策上,採「現金交易、貨物自運」原則,使中國無法獲取美國戰略物資,卻使日本戰略物資豐盈,加速侵華軍事活動之進行。而美國對華之貸款,亦遲至一九三九年才開始以些微數額並限制不得從事軍事品購買。自珍珠港事變後,中美成為抗日同盟,對華施予「租借物資」之援助,由於中國自緬運輸狀況不佳,管理不善,加上英國有截奪事例,美國乃收回「租借」物資之分配權。 一九四二年四月,緬甸淪於日軍之手,租借物資抵華純靠自印度空運,美國撥至亞洲之運輸機有限,運來戰略之物不敷使用,蔣委員長用盡策略,謀求美國增加空運,作為攻緬之條件,引起美國不滿,其間陳納德對美國總統羅斯福遊說「以空軍轟炸日本代替陸上作戰策略」,蔣委員長極力贊成,增加與史迪威之齟齬,引起美國軍方的不悅。一九四三年以後,史迪威在印度及雲南為中國練兵有成,鑒於國軍在「一號作戰」中士氣低落,發出改善中國國軍之壯志,乃促馬歇爾、石汀生說動羅斯福,逼蔣交出中國軍隊統帥權,此一廂情願的手段,使蔣委員長覺得受辱,乃不計一切撤免史迪威在華之職。五十餘年來,國人但知史氏辱我元首,忽略史氏練兵之恩。茲以解除戒嚴之後,蒐得若干新資料及著作,對其間之雪泥鴻爪略作整理,以待來者。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對中國給予廣泛的援助,包括經濟上、政治上及軍事上的援助。經濟上,在珍珠港事變前只有零星的貸款 (見附表一),較為突出的是一九四二年春的五億美元貸款,這筆援助的內容是「租借」戰爭物資的現金替代物;政治上的援助是,一九四三年五月的取消在華領事裁判權,同年十二月廢除歧視性的排華法案,與把中國拉入世界四強的陣容;軍事上的援助是,一九四一年及此後 (美國) 駐華軍事代表團的派出,飛越喜馬拉雅山脈的空中運輸線 (即駝峰空運)、飛虎隊和以成都為基地美軍B-29轟炸機隊的戰鬥、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史迪威公路 (中印公路) 及其輸油管的建設和與此相關的美軍在緬北的行動,而貫穿於抗戰中後期的最重要的軍事援助就是「租借」援華。本文所探討者僅限於軍事援助,即租借援華與代訓軍隊及飛虎隊部分,爰就國內資料及能力所及,作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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