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是歷史文化的積累,檔案中記錄了人類的思想和活動的成果,這些知識和經驗使得人類社會走向文明。在社會教育的諸多素材中,檔案以其獨特的歷史性、直觀性和原始性,成為社會教育的重要材料;且檔案的文化與教育作用大多透過展覽宣導利用的形式發揮出來,以滿足民眾對於社會公眾資產-檔案「知的權利」。我國「檔案法」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其立法目的在於健全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促進檔案開放與運用,並發揮檔案之功能。檔案展覽正是檔案開放與運用的途徑之一,更是檔案利用教育的重要項目。本文旨在針對檔案展覽的意涵、種類、規劃與實施等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