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臺灣開始了陳儀的長官公署時期。集軍、政、 司法和行政權於一身的陳儀,亦同時獨掌全臺經濟政策及經濟利益。這種 獨特的政治架構,本文中央政府治臺原意。但是,此一集權又偏頗的施政 方式,卻攬來民怨無數,也因此爆發二二八事變。 二二八事變中,陳儀基於已身利益考量,對臺灣民眾的政經改革要求, 採取「政治讓步、經濟堅持」的態度應對。而南京政府在國內外壓力下, 派遺蔣經國及白崇禧以一紙諭函撤廢戀棧臺灣權位的陳儀,然後進行政治 及經濟政策改革。改革的大方向係由國防最高委會主導,政策架構由李 翼中確立,人事結構省籍分配由陳儀促成,經濟改革措施則是由白崇禧佈 局。這些改革確立了爾後臺灣的政經規模和用人文化,影響殊劇。改革完成後的省府架構 和經濟措施,與二二八事變當初「處委會」所 提之要求相牟。職是可知,指陳二二八事變為叛亂活動,實為陳儀文過嫁 禍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