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乃在討論銀行、建商、保全公司等企業經營者,為排除其企業經營之相關風險,預先擬定之各種排除風險之定型化約款,在實務上是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關於定型化約款之規定而無效等等爭議問題。例如銀行保證之定型化約款,載明保證人須概括棄一切權利,約定保證人就將來主債務人所生之債務負保證責任,最高限額保證之約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而無效,實際見解不一。另在建商與銀行合作,提供購買人購屋貸款時,銀行之貸款合約載明購買人不得撤銷撥款委託,其約款是否有效,實際上亦有爭論。 此外,保全公司之保全契約之責任排除約款,工程合約中遲延責任認定約款,均與定型化約款之解釋與適用有關,本文則就實務上諸多相關案例,一一予以探討與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