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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民法上和解之效力
書刊名:政大法學評論
作者:陳自強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Chen, Tzu-chiang
出版日期:1999
卷期:61
頁次:頁253-337
主題關鍵詞:訴訟外紛爭解決訴訟外和解對人關係對物關係認定效與創設效無因債務約束債之更改債務變更契約確認契約不起訴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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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訴訟外紛爭解決之機制中,無論在訴訟上和解或訴訟外和解,民法上和解契約 扮演關鍵性之角色。 和解之研究, 卻詳於訴訟上和解, 而略於訴訟外和解, 關於和解契 約實體法律上之構成、法律效果,欠缺有體系之論述。本文分別對人關係之和解與對物關係 之和解,分別探討和解契約之實體法效力,乃筆者關於和解之研究之第一部份。本文認為和 解「認定效」與「創設效」之論爭,無助於實際問題之解決。當事人雖得因和解額外負擔新 的給付義務,但此非和解要素,故和解不必然為債權契約。但和解必然有終止爭執或除去法 律關係不明確之部份,故和解契約以確定效為其類型特徵,概念上屬於確認契約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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