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以來,學界開始由利用階級占地比例轉向利用基尼系數研究近代鄉村地權分配,其中存在較大問題。根據基尼系數計算原理,各分組內戶數所占比例不宜超過20%,而依照土改劃分階級成分的原則,貧雇農、中農所占的戶數比例均超過了40%,忽略組內各戶地權分配的差異,利用這些數據計算的基尼系數很可能嚴重偏低。對于計算單位,一種觀點認為,按人比按戶計算的基尼系數更能精確反映地權分配集中程度,長期以來,在缺乏以人為單位的土地分配數據的情況下,研究者簡單把戶地對應關系轉換為人地對應關系,存在統計學上的重大錯誤。按照某一標準系數統一折算戶、人地權分配基尼系數亦不可取。相對而言,按戶計算的地權分配基尼系數是精確的。新的資料顯示,戶、人地權分配基尼系數超過0.5、0.4的村莊占60%以上,過去的一些研究低估了近代鄉村地權分配的集中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