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侵淮往往致使淮北地區澤國千里,災黎百萬,是南宋以降延至民國時期黃淮關系的焦點。1933年初,旅津同鄉電告皖人,稱河南省建設廳有引黃河經皖北入淮河之計劃。這一消息的傳布,在皖北引起極大恐慌,并引發長達近兩年的"導黃入淮"糾紛。其間,無論是南京國民政府中央有關機構還是河南省政府,始終堅稱相關工程主要系地方灌溉之舉,無危害皖北之慮。事實上,導黃入淮是國民政府治理黃河的重要設想,有改良豫東鹽堿地以增加國稅的訴求,也是河南省政府試圖緩解黃災、發展灌溉等維護地方利益的主要舉措。理論上,此次事件中,地處淮河中下游并長期深受黃河南泛之苦的蘇、皖兩省有著共同利益,但保障導淮工程、淮北鹽課等國家"大局"及地方利益則導致了江蘇官方的集體"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