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各部會,為我國政治要樞。各部會除其本身職掌外須與其他部會聯繫,方能處
理、解決彼此間相關業務與問題。事實上,各部基於需要,於內部設立委員會邀集有
關機關或民間團體代表或學者專家組成之,此類委員會有日增的趨勢。本文稱之為專
設委員會。
在法規上,這類委員會的層次,不若行政院院內委員會或小組之高,卻擔負日益重要
的工作。本文選取具有設立法規,並列入法規彙編之委員會為研究對象。綜計有內政
財政經濟與交通四部所屬二十個委員會為範圍,以研究:其結構與職能的現況與問題
如何?是否有助於部務的推行?並分析其將來可能的發展,進而評估改為獨任制或其
他單位或機關取代的可能性。
基於研究設計,本文都為七大部份,約二十萬字。除導論、結論之外,計有五章。導
論分研究範圍、研究動機及設計兩項。第一章「地位、性質與編制」,說明地位、性
質、編組、人事的多樣、真象與趨向,間及其重要性、組成的意義。
第二章「職掌與職能」。「職掌」部份敘述其職掌類型,並敘述其主要的任務;「功
能部份」,分析其對部、對社會環境的整合功能,以及負功能。
第三章「組織動態」,分二部份。「作業程序」,說明若干專設委員會的簡略行政程
序,其他委員會或一般業務之權宜作業流程。此外,分析各委員會多數決形式化的原
因。「機關互動」一節,說明各部在委員會的互動偏向於倚賴主管部,互動條件為協
調聯繫。「團體行為」一節,從實際互動中,探尋委員會的動態、成員的行為以主任
委員為主導和團體順從的現象與原因。
第四章「運用與變遷」,分為兩部份。「運用情形」部份,依會次、會期、議程及幕
僚,檢討委員會的運用績效。「變遷類型」部份,歸納委員會歷次變動的主要形態。
第五章「檢討與建議」,就以上各種可能的改進途徑。
結論部份,則歸納本文的主要發現、問題及建議。這些發現或建議,或為學理上闡釋
的論據,或為行政實務上的改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