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
清末十年新政的推行,主要出於清廷權貴們對其政權危機之警覺
而來,他們此時意識到若不盡快使國家富強起來,政權將會不保,甚
至會亡國,因此,不得不對舊有制度作全面的改革。
其改革範圍主要包括教育、司法、軍事、財經、立憲等五個層面,
雖然朝野大都有誠意去推行新政,但由於富強的兩個基本點一吏治與
經濟沒有獲得改善,而且黨爭不斷,權貴保權固位等心態,使新政追
求的目的,在清延本朝而言是失敗的,它更間接促使清室的覆亡。
雖然如此,但清廷的新政對日後的民國邁上現代化路上是有一定
貢獻的,例如新式的學堂教育,廣開民智,又提倡女學,又設專業學
堂,並鼓勵全民教育。其次是司法的革,將審、檢分離,使司法人
員專業化,引進西方近代的立法精神,編定各種民律,使與刑法分離,
為中國傳統的法系注入新精神。軍事改革則編練新軍,使其編製、裝
備及功能邁向現代化,並推廣各種軍官、軍佐的專業化教育。財經的
改革,配合了西方資本主義制度,例如定國幣,設銀行,興工商業務
等,立憲的推行,更是中國政治上破天荒之舉,效法西方民主國家,
設議院,設責任內閣;又實行地方自治,允許人民有參與政治之權利,
凡此種種,皆是中國日後現代化的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