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目顯示

回上一頁
題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爭議之研究
作者:馮強生
作者(外文):FENG,CHIANG-SHENG
校院名稱:中央警察大學
系所名稱:警察政策研究所
指導教授:黃朝義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2022
主題關鍵詞:槍枝名稱殺傷力主要組成零件重刑化自製獵槍模擬槍Gun NameLethalityMajor ComponentPunitive Criminal PolicySelf-made Hunting GunImitation Gun
原始連結:連回原系統網址new window
相關次數:
  • 被引用次數被引用次數:期刊(0) 博士論文(0) 專書(0) 專書論文(0)
  • 排除自我引用排除自我引用:0
  • 共同引用共同引用:0
  • 點閱點閱: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1983制定迄今,施行已逾39年,制定公布之初,全般規定僅有15條條文,相較先進國家之規範,無論管制範圍、定義、分類、界定、罪責、管理及相關子法之規定,誠然不夠周延,尚且體系架構未臻完善;揆其當初立法目的之重心,認為刑法對於槍械之處罰過輕,難收管制之效,故採重刑重罰政策。惟於研議草定過程,未及探究參考國外立法例,僅以我國刑法、自衛槍枝管理條例及陸海空軍刑法之法制為基礎,急速完成草定與立法,以致施行以來,衍生諸多錯漏與適用疑義,雖嗣後幾次修正已參酌外國立法例,但爭端仍層出不窮,歷經14次修正及3次違憲解釋。
知往鑒今,考其當前之得失,無論在立法政策、管制範圍之界定、法律明確性、罪刑相當原則、槍砲、彈藥、刀械、模擬槍分類與定義、鑑驗認定程序與基準及原住民狩獵槍枝與安全性等問題,不斷引起學界及實務界的廣大爭論,迄今仍無法定紛止爭。
本文研究在構思上,鑒於實務爭端未休,歷次修法非但未能有效解決,尚且謬誤國外立法例,衍生更大爭議;爰將以實務爭議為重心,大量蒐集主管機關與司法實務判決之重大爭點,深入研究相關國家之立法思維與體系,以文獻探討、國外比較及歷史研究等方法,檢討分析現行法制之闕漏,並研議具體建議,俾供未來修法之參考。
It has been more than 39 years since the enactment of the Controlling Guns, Ammunition and Knives Act in 1983, with only 15 articles thereof when it was first introduced. Compared with the regulations of advanced countries, it is evident that the Act does not address adequately in aspects of control scope, definition, categorization, delineation, culpability, management and affiliated regulations, and neither did it establish a comprehensive system. During the legislation, a punitive criminal policy was adopted on the consideration that the punishment prescribed by the Criminal Cod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as regarded not severe enough to exert control. However, the Act was rushed to be drafted and enacted solely in reference to the Criminal Cod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elf-defense Guns Control Act, and Criminal Code of the Armed Forces during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without consulting foreign legislations, resulting in a manifold of errors and loopholes in addition to the confusion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Act, which has subsequently been revised 14 times and pronounced unconstitutional 3 times due to incessant controversies aroused thereby.
The current gains and losses of the Act, in terms of legislative policy, the delineation of control scope, intelligible principle of law, 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t punishment, the categorization and definition of firearms, ammunition, knifes and imitation guns, the procedures and benchmarks of forensic examination and determination, the hunting guns made by indigenous people and the related safety concerns, as reflected in its legislative history, fuel a heated debate among the academia and practitioners alike, and the disputes have not yet concluded as of now.
Given the unabated disagreements on the enforcement of the Act, and that not only did the amendments to the Act fail to resolve the issues, but they also caused greater controversies due to misreference to foreign legislations, this paper focus on the controversies observed among practitioners, for which major issues of law concerning decisions made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nd judiciary were collected and the legislative considerations and systems of relevant countries were analyzed. Through methodologies of literature review, comparative research and historical method, the inadequacies of the current legislation were examined an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amendments were proposed as reference.
中文文獻(依作者姓氏筆畫排列)
一、專書
吳耀宗,《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收錄於《刑事特別法與案例研究》,五南,2019年8月。
林子儀、葉俊榮、黃昭元、張文貞,《憲法-權力分立》,學林,2003年10月。
林山田,《刑事法論叢(二)》,台大法學院圖書部,1997年3月。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自版,1998年1月增訂6版。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自版,2008年1月增訂10版。
林山田,《刑罰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8月2版。
柯耀程,《刑法概論》,元照,2007年4月初版1刷。
柯耀程,《變動中的刑法思想》,元照,2001年9月修正2版。
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2006年8月2版1刷。
莊勝豪,<狩獵>,《臺灣大百科全書》,2009年9月9日。
陳志龍,《人性尊嚴與刑法體系入門》,自版,1998年修訂5版。
曾淑瑜,《圖解知識六法-刑法分則編》,新學林,2007年1月。
蔡墩銘,《中國刑法精義》,漢林,1988年6月5版。
蔣基萍,《警械使用條例之理論與實際》,中央警官學校,1993年6月。
蘇俊雄,《刑法推理方法及案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叢書(十五),1985年8月增訂版。
蘇俊雄,《刑法總論Ⅱ》犯罪論,作者發行,1998年12月修正版。
許志雄,<權力分立之理論與現實>,《憲法之基礎理論》,稻禾,1992年。
二、期刊論文
古承宗,<風險社會與現代刑法的象徵性>,《科技法學評論》,10卷1期,2013年6月。
甘添貴,<罪刑明確性原則>,《月旦法學教室》,2期,2002年12月。
吳景欽,<罪刑法定下的明確性要求──賄選罪與準受賄罪的關連>,《台灣法學雜誌》,306期,2016年10月28日。
吳耀宗,<各國武器管制法制之考察>,《警學叢刊》,22卷3期,1993年3月。
吳耀宗,<論違反武器管制之不法性質與制裁>,《警學叢刊》,24卷2期,1993年12月。
李建良,<行政法:第五講—行政法的法源、規範及其位階(上)>,《月旦法學教室》,24期,2004年10月。
李經緯、黃惠婷,<兩岸管制槍枝鑑定實務之比較研究——以名詞定義為中心>,《刑事科學》,75期,2013年9月。
李震山,<以「職權命令」作為「干預權」依據之相關問題探討--行政法院八十八年度判字第四二九二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17期,2000年12月。
李震山,<從釋字第五七○號解釋談大法官釋憲闡明之責──兼論以職權命令或組織法作為限制基本權利依據之合憲性>,《台灣本土法學雜誌》,59期,2004年6月。
周漾沂,<重新理解抽象危險犯的處罰基礎-以安全理論為中心>,臺北大學法學論叢,109期,2019年2月。
孟憲輝,<刑事鑑定專題-槍彈殺傷力鑑定>,《科儀新知》,207期,2016年6月。
孟憲輝,<前膛裝填槍枝辨識>,《刑事科學》,55期,內政部警政署,2003年3月版。
孟憲輝,<終端彈道學及其在現場偵查上之應用>,《刑事科學》,54期,2002年9月。
孟憲輝,<輕型槍枝辨識特徵綜論>,《刑事科學》,53期,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2002年3月。
孟憲輝、李協昌、陳全儀,<我國獲案改造手槍殺傷力探討>,《警學叢刊》,48卷2期,2017年10月。
洪家殷,<行政罰法:第二講-行政罰之法律原則及效力>,《月旦法學教室》,86期,2009年12月。
胡博硯,<授權明確性之要求與空白刑法的規範>,《月旦法學雜誌》,193期,2011年6月。
翁景惠、黃國政、陳文偉、蔡東成,<槍枝殺傷力認定之疑義—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3號判決為例>,《刑事科學》,52期,2001年9月。
高一書,<改造模擬槍實務問題檢討>,《刑事科學》,73期,2012年9月。
陳文貴,<從行政罰看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之交錯>,《法令月刊》,58卷11期,2007年11月。
陳文貴,<談我國行政罰法制度下的行政不法行為與刑罰之界限—行政法學與刑事法學的對話>,《法學新論》,4期,2008年11月。
陳宗仁,<近代臺灣原住民圖像中的槍-兼論槍枝的傳入、流通與使用>,《台大歷史學報》,36期,2005年12月。
陳信安,<再論刑事不法與行政不法之區別──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見解及立法形成自由為中心(下)>,《興大法學》,16期,2014年11月。
陳慧娟、黃惠婷、林子瑋、張澤銘,<從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9號探討氣動式槍枝之式法性>,《警學叢刊》,42卷2期,2011年9月。
曾士哲,<原住民自製獵槍應限槍枝之效能簡易者始可免責-兼評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563號、102年度台上字第5093號判決>,《法務通訊》,2697期。
黃榮堅,<重刑化刑事政策之商榷>,《台灣本土法學雜誌》,45期,2003年4月。
馮強生,我國刀械管制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學報第55期,2018年7月。
馮強生,從原住民狩獵安全談槍枝管制規範-兼評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警政論叢第21期,2021年12月。
廖正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解析>,《刑事法雜誌》,27卷5期,1983年10月。
潘朝智、陳顯明,<「模擬槍」管制──刑事偵防新策略>,《刑事雙月刊》,14期,2006年9-10月。
蔡承諭,<與動物相關法益-論保法與野保法中刑事處罰之檢討>,《臺灣林業雙月刊》,41卷4期,2015年8月。
蔡震榮,<行政罰與刑事罰界限問題之探討>,《法令月刊》,65卷1期,2014年1月。
鄭川如,<王光陸原住民自製獵槍案-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280號刑事判決評釋>,《法令月刊》,68卷9期,2017年9月。
謝煜偉,<交通犯罪中的危險犯立法與其解釋策略>,《月旦法學雜誌》,210期,2012年11月。
蘇永欽,<夏蟲語冰錄(三十三)──大法官所為何事>,《法令月刊》,61卷10期,2010年10月。
蘇俊雄,<論刑罰與行政刑罰及行政罰之範疇界限─評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非字第八七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73期,2001年6月。
三、專書論文
刑事法律專題研究(十五),司法院秘書處,1998年6月。
孟憲輝,<槍彈殺傷力判定標準之研究>,收錄於《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22)》,2019年10月。
孟憲輝、蔡田木、蔡庭榕,「原住民得合法使用制式獵槍狩獵政策之研究」期末報告,內政部警政署委託研究,2017年10月11日。
蔡德輝、楊士隆,<重刑化刑事政策對再犯威嚇效果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法務部委託研究,2007年。
鄭逸哲,<因具有抽象危險構成要件該當性而犯罪者,仍至少實現某種事實危險-論對抽象危險構成要件的正確認識>,《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承法數位文化,2012年4月。
蘇俊雄,<刑法推理方法及案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1985年8月增訂版。
四、學位論文
李經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研究-以槍彈管制為核心」,中央警察大學博士論文,2016年6月。
馮強生,「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研究-以其與刑法適用關係為研究重心-併提修正意見」,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7月。
五、其他(立法及提案、法務部法規、國內法院刑事判決等資料,均依據各關鍵字,由查詢系統搜尋,不臚列各筆資料。)
2020年5月15日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1984年11月9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73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第3號。
https://www1.tipo.gov.tw/ct.asp?xItem=207100&ctNode=6780&mp=1,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3月19日。
一直以為射速最快的機槍是M134,沒想到它比M134快一萬倍,十八子金名,軍事,載於:https://kknews.cc/military/2qlg5x9.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13日)。
大紀元<美國2020吸毒死亡人數上升30%創歷史新高>,載於:https://www.epochtimes.com/b5/21/7/14/n13089184.htm,最後閱覽日期2021年12月5日。
中國時報1984年2月24日報載「槍械管制條例易生困擾」專刊。
內政部,1997年11月18日召開研商界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2項但書所指「無法工組成槍砲、彈藥用之主要組成零件」範圍會議紀錄。
內政部1983年11月11日台內警字第192118號刀械查禁公告(一)。
內政部警政署1985年4月19日74警署保字第16699號函。
內政部警政署1985年8月12日74警署保字第33596號函。
內政部警政署1988年4月27日(77)警署保字第29996號函。
內政部1992年8月10日81台內警字第8182281號刀械查禁公告(二)。
內政部1995年台(84)內警字第8402967號書函。
內政部警政署1996年3月27日85警署保字第27665號函。
內政部1997年12月12日台(86)內警字第8670710號函。
內政部警政署1997年12月19日86警署保字第104666號函。
內政部警政署1998年2月4日之訴願答辯書。
內政部警政署1998年2月16日87警署保字第12427號函。
內政部1998年6月2日台(87)內警字第8770116號函。
內政部2001年11月20日台(90)內警字第9081482號公告查禁。
內政部2002年11月20日(90)內警字第9081482號刀械查禁公告。
內政部2011年2月11日台內警字第1000870215號令。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室2021年第三週警政統計通報,2021年1月20日發布。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載於:https://www.judicial.gov.tw/tw/np-145-1.html,最後瀏覽日2021年12月15日。
司法院秘書長1992年6月11日秘台廳(二)字第06985號函。
立法院公報,<法律案專輯>第59輯-內政(19)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立法院秘書處編印,1984年6月初版。
立法院公報,<法律案專輯>第91輯-槍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一次修正案,立法院秘書處編印,1986年2月初版。
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36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37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39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40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45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45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46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79卷第52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85卷第35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85卷第40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86卷第43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86卷第48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89卷第28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89卷第36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90卷第32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90卷第53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93卷第27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93卷第29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93卷第37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99卷第83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100卷第70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100卷第71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109卷第27期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第100卷第70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四屆第五會期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案第二次會議紀錄,立法院公報,第90卷第32期(3166期),2001年9月6日。
行政院1953年2月22日臺72內字第3269號函。
立法院網頁,相關查詢系統,載於:https://www.ly.gov.tw/Home/Index.aspx,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法務部,反毒大本營,載於:https://antidrug.moj.gov.tw/mp-4.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5日。
法務部,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統計分析,載於: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File.ashx?list_id=1696,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法務部1988年11月30日法77檢字第20900號函。
法務部2004年10月12日法檢字第0930030864號函。
法務部2021年9月27日法檢字第11004528030號書函。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載於:https://mojlaw.moj.gov.tw/LawQuery.aspx,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法務部調查局網頁,載於:https://www.mjib.gov.tw/,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最高法院106年9月30日台刑七106台非1字1060000024號函。
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載於:https://cons.judicial.gov.tw/download/download.aspx?id=320547,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3月19日
黃惠婷,2021年2月4日出席內政部警政署研商司法院審理王光祿聲請釋憲案爭點討論會議之書面資料。
維基百科-9×19mm Parabellum,載於:https://zh.wikipedia.org/wiki/9%C3%9719mm%E9%AD%AF%E6%A0%BC%E5%BD%88,最後瀏覽日期2022年4月22日。
維基百科-美國槍械分類,載於:https://zh.wikipedia.org/wiki/Category:%E7%BE%8E%E5%9C%8B%E6%A7%8D%E6%A2%B0,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15日。
維基百科-氣槍,載於: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0%A3%E6%A7%8D,最後瀏覽日期2022年4月23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8月24日桃院祥刑憲108原訴45字第1090075738號函暨附件聲請書。
臺灣高等法院1992年6月18日(81)義文廉字第6545號函。
鄭逸哲,「檢討現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聽會」書面意見,1997年5月27日。
聯合勤務司令部兵工生產署1997年10月18日(86)寀流字第06627號函。

外文文獻(依作者姓氏筆畫排列)
一、日文
(一)專書
大塚尚,注釋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立花書房,2011。
中島治康,改訂增補銃砲刀劍類等の取締い,警察時報社,1981年改訂增補2版。
中島治康,銃刀法概說,警察時報社,1977年。
中島啟次,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逐条解說-,警察時報社,1973年。
(二)其他
榊田八重子(京都なぎなた連盟)著<薙刀(古武道)の沿革と新しいなぎなたについて>,武道學研究第9-2期,載於: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budo1968/9/2/9_84/_pdf/-char/ja,最後瀏覽日期2022年4月10日。
二、德文
https://www.bmi.bund.de/DE/startseite/startseite-node.html;jsessionid=0E8F24CBC481C1A107B666B445A91F1B.2_cid287,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三、韓文
쇠뇌,나무위키,https://namu.wiki/w/%EC%87%A0%EB%87%8C,最後瀏覽日期2022年4月10日。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
QR Code
Q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