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過去由於行政執行之規定闕漏不全,致使此一領域之法學研究受到頗多限制,在司法實務上亦少有類政強制執行之爭訟事件,以致未能累積足夠之判例解釋,供作理論探討與實務運作之基礎,一九九八年 十一月十一日總統公佈新修正之行政執行法,此部法律之施行,將有助於我國行政權之貫徹與人民權利之保障。本文即以新修正行政執行法之規定為基礎,析論行政強制之執行方法及其相關問題。在內容上,主要分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行為或不行為我務之執行」及「即時強制」等三個部分,依次探討行政強制之執行方法,最後並附上德國聯邦直接強制之中譯文,俾供比較研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