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與交通是警察之兩項主要工作, 惟在目前體制在「重治安輕交通」之現象, 警察機關並未重視交通執法工作,致使歷年來交通問題一直存在,加以國內機動車輛的快速 增加與都市現象,執行各項警察勤務規劃與督導工作之各縣市警察局,有必要在組織功能上 加以檢討調整。有鑑於此,本研究乃嘗試由交通之觀點探討警察局之特性,作為檢討警察局 編制與配置交通警力之參考。本研究首先分析各縣市警察局所轄與交通執法相關之十三個特 性變數資料,獲悉社經特性與交通執法工作高度相關性;其次,運用因子分析法找出特性變 數與各警察局組織、交通勤務之相關性,抽取出「交通執法強度」、「交通事故特性」及「 道路面積特性」等三個因子軸,縮減資料之維度;而後,利用群落分析法,將各警察局劃歸 為五個組織特性群,再經由評點轉換方法,解析各特性群的特性,其中,第一、三群的交通 執法工作大致安排妥當,第二群宜以降低交通事故為工作重點,第四群(臺北縣)宜增配交 通警力,第五群(臺北市)則須另行設計其警力偏力編配與警局組織。本研究可以補充以往 不重視交通工作及欠缺數理分析之缺感,分析結果可提供各警察局瞭解其交通執法工作特性 外,更可作為相關單位規劃檢討警察局組織編制作業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