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假六大類:一、報導者呈現形式與類型,二、當事人呈現形式與類型,三、 消息來源呈現形式與類型,四、新聞本文寫作類型,五、新聞本文陳述方式,六、新聞本文 論點取向, 為記者處理新聞方式與取向; 並以中國時報 87.3.22 至 5.28 期間 17 天、45 則國華空難事件中,與國軍相關新聞為研究對象,發現報紙以前四版明顯上半版位置登載相 關軍聞,幾近全數以純淨新聞寫作方式,具體記實了記者、發稿地點及當事人(國軍)。在 大都是單一論點陳述類型的新聞本文( 33/45 )中, 呈現 85 項、三個取向的論點:不利 入有利、完全有利國軍的論點取向分別是 36:21:38,其中 21 項有利於國軍論點取向, 記 者有使用模糊語意傾向,間接陳述國軍「涉嫌砲彈說」。記者引述不明確消息來源的論點取 向較不利於國軍,反之明確消息來源則較有利於國軍。報導量居冠的前二名記者,在論點取 向上呈現較為一致:不利國軍:然在引述消息來源類型方面卻不相同,二者論點取向在處理 新聞過程中的變化,亦有差異。從分析與比較新聞本文後,發現國軍涉嫌「砲彈說」,雖曾 一度成為新聞報導「緝凶」焦點之一,但在具體證據澄清下,新聞報導已予修正釋疑。不過 ,如何與社會媒體保持良好暢通管道,仍是國軍值得繼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