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胡塞爾到薩特的現象學運動,在科斯嘉之外,開辟了另一條從反思出發來說明規范性的思路。在給予-所予的先驗意識結構中,胡塞爾將規范性看作是源于意識所予的觀念性,并以反思的體驗轉換特征來界定情感,再以情感意向性來闡明價值。雖然薩特拒絕了胡塞爾反思概念上的行為把握特征,但仍在客體把握特征下來理解情感。這種情感就是焦慮,它既是對虛無的領會,也是對自由的意識。因此,薩特堅持了意識的給予-所予結構:焦慮意指著我的自由,但在自我把握之中所予我的則是價值,即我在世存在的意義。薩特對胡塞爾的價值理論的批判性闡發,雖然回到康德式規范性的思路,卻部分承納了胡塞爾的規范性框架,并與之一道證成了反思性情感的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