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基于1848-1849年《新萊茵報》的報道文本和相關史料,梳理了馬克思恩格斯所創辦的《新萊茵報》是如何實踐客觀性原則同時又體現其立場的。文章認為,《新萊茵報》在遵循客觀性方面,超過同時期歐洲其他國家的報紙。當時歐洲主要國家的新聞業通行的"公正慣例"(common fairness),在《新萊茵報》編輯部得到貫徹。該報用超脫的情感和第三方視角公平地對待不同觀點、不同對象,確保了一種總體姿態上的客觀。在此基礎上,該報通過使用嚴謹克制的語詞、多方信源的引述、專業獨到的版面語言等一系列"客觀"的做法,在業務操作中實現了主客觀的有機統一。同時,該報采用隱蔽方式流露情感、關鍵時刻鮮明發聲的表達方式,達到了"根據可靠的事實來確定見解"的效果。在馬克思的主持下,《新萊茵報》做到了既遵循客觀性又保持黨的立場和人民性,贏得了當時歐洲無產階級的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