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廿五年公佈之「五五憲草」,攝取五權憲法之基本精神,為我國憲政運動之結晶
品,業已奠定中華民國憲法之基礎,惟因抗戰發生,國民大會大克及時召集,遂使之
未能成為正式之憲法,抗戰勝利後,重議制憲,復因當時政治情勢關係,當局忍讓為
國,於五五憲草之外,依據政治協商會議之決議,另議憲法草案,作為討論之基礎。
而成「中華民國憲法」,以致在精神上,與五權憲法之根本要義,頗有出入。本文採
用比較研究之方法,以中華民國憲法與五五憲草作一比較,就其制定經過及規定內容
,依據害政學理,參考古今中外政制,辨其異同,論其得失,以闡明五權憲法之原理
及其運用方法,並作為解釋、運用以及光復大陸後修正中華民國憲法之重要參考。
本文共分三編二十二章,第一編緒論,簡述我國憲政運動之由來及其演進:第一章為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憲政運動,蓋中國國民黨首倡民主憲政,為我國民主憲政之褓姆,
亦為現代民主憲政之原動力,故其全部革命史,即係中國憲政運動史。第二章與第四
章,分述中華民國憲法與五五憲草之制定經過;第三章說明政治協商會議之召開實況
,及其修改憲草之決議。
第二編本論,首先簡述中華民國憲法與五五憲草在形式上編制之不同,以明其大要。
第五章行政,第十一章地方制度;復將值得論述之項目,附入相關章節,如將司法行
政權問題附入第七章司法內,將考試權之淵源附入第八章考試內。
第三編結論,亦分四章,第一章與第三章,分述五五憲草與中華民國憲法之優劣得失
;第二章說明政治協商會議對於中華民國憲法之重大影響。第四章先述實施憲政應有
之條件與努力,次述往昔已有之成效,而殿以我國憲政運動前途之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