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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文體詮釋與接受-竇娥冤的悲劇讀法
作者:黃浩瀚
作者(外文):HUANG, HAO-HAN
校院名稱:國立台灣大學
系所名稱:外國語文研究所
指導教授:林耀福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89
主題關鍵詞:文體竇娥冤悲劇雜劇戲曲LITERARY-FORMTRAGEDYTRADITIONAL-OP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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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就元雜劇竇娥冤是否悲劇之論辯,探討以文體詮釋文學作品的過程,並論述悲
劇在中國近代文學批評的接受歷史。
自王國維論元戲曲有悲劇後,中國古典文學有否悲劇,而其中尤以關漢卿的竇娥冤是
否悲劇,一直是爭辯不休的議題。這種爭論殆非能有一致的答案,但迄今未嘗有論者
對問題的癥結與後果詳究。以竇娥冤言,其正文即在眾多分歧的、甚至相互矛盾的詮
釋?以悲劇或非悲劇詮釋竇娥冤的理論基礎何在?在文體詮釋過程中,這部中國戲劇
作品與悲劇這西洋文體之間有何互動關係?
這等問題,顯然匯集到詮釋論與文體接受的範疇裡。所謂文體,乃在歷史過程中建立
的體構,其功能形成了文學的權威體系,而文體詮釋可說是產生合法意義的權力運作
。文體的權威體系,可分為四個構成部份析論:(一)名稱、(二)典模、(三)典
範作品、(四)問卷。上述四個權威部份,構成了一義理的政權,賦予文學作品意義
,並使文體詮釋合法化。質言之,文體乃意識形態的機構。
文體的權威體系,一旦跨越民族與文化的疆界,在另一文體體構中行使權力,百但會
導致殖民和歸化的問題,並難免激發論戰。然而,從詮釋論的觀點來看,詮釋權威之
行使,固然透過質疑作品本文的程序產生意義,亦必須面對質疑,與作品誠意的交談
。因此,以悲劇詮釋竇娥冤,應是東西方之間的對話,而最絡導致原來文體的歷史變
化。
故此,在中國近代文學批評裡的悲劇接受過程,應視作悲劇文體本身歷史的一部份。
事實上,因中國古典戲曲是否有悲劇這議題而衍生的論述文字,可書寫成為悲劇在一
中國詮釋情境裡的接受正文。這中國悲劇正文,除了敘述悲刻文體的接受歷史外,也
記錄了一個讀者∕批評家的詮釋社群的互動行為與關係,如互補、矛盾、正常化、本
土化等。最後,從言中國悲劇正文,亦可以重建一個文體接受典模,用來閱讀與詮釋
所謂「中國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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