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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晚明小品之文藝理論及其藝術表現
作者:李濟雨
作者(外文):LI, JI-NAN
校院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國文研究所
指導教授:王熙元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2
主題關鍵詞:晚明小品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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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所稱「小品」一詞,不但有古今相異的涵義,而且又有廣狹不同的範圍。
文學上的「小品」觀念,大抵自明朝中葉以後開始發達起來,主要是指與那些「高文
大冊」、「鴻章大篇」相對照的文學創作。這些「小品」創作,本源於「性靈」之真
情實感,不受傳統禮教之束縛,在形式和內容各方面作別人所不能、所不敢的探觸,
故所作的文字自然顯現「幅短山神遙,墨希而旨永」得特色。晚明小品,就文類論立
場而言,從較廣的範圍看,除散文之外,也可包括詩、詞、歌、賦等韻文創作;但若
從較狹的範圍看,則只包括「短而巂異」的散文創作。
「小品」一詞在晚明衍生和流行,不是與所謂「小品」的作家本身而是與「小品」的
選家和山版家大有關係。且嚴格而言,現存以「小品」題名的晚明文集,大都具有「
選本」性質的特色。(這句話並不意味著此類著作都是一般所謂的作品「選集」。)
晚明人的所謂「小品」,主要是就其作品所表現的精神特質和美感意識而衡量,即當
時人所言「真」、「新」、「趣」、「韻」、「淡」之類的抽象名詞。
「小品」一詞,在晚明實際用法上,又有不同層次的概念。有的是指某種單篇作品而
言;有的是指某種文學集子而言;有的是指某種筆記著作而言;有的是指某種文藝風
格而言,其概念是多層次的。
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所謂「小品」,實與晚明「小品」涵義不同,甚至有時大有貶
義。且所涉對象,亦專指「筆記」類的散文著作,較晚明小品範圍又更為狹窄。至於
現代文學所言「小品」或「小品(散)文」,在現代散文發展初期大概是專指以詠物
抒情為主的短小散文,因受西方文學影響很大,觀念和理論上與晚明「小品」又有所
不同。
通常所謂晚明「小品」作家或作品,是指公安、竟凌兩派以及在詩文創作和理論上與
他們同氣質的一群作家或作品而言。這原本無大錯誤,因為晚明「小品」確實是明代
後期公安、竟凌「性靈」文學思想實踐的具體產物。但是,對於晚明「小品」這詞語
本身的概念、詞義和範圍,自晚明起至現代尚未有明確而統一的說法,以致對於今日
理解和研究晚明「小品」,造成了不少阻滯。
這種現象也許是既與人們對晚明「小品」這詞語的特殊理解有關,又與不同時代人們
下文藝的認識有關。要理解它的涵義,必須放到特定歷史條件下去考察,方能得到較
正確的答覆。本論文是兼顧了晚明「小品」概念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輪廓、晚明「小品
」代表性作家的文藝觀念、理論主張及其藝術表現等問題。全文分成兩個部分:第二
、三兩章為第一部分,論述晚明「小品」的概念和後人對其認識及批評問題;第四、
五兩章為第二部分,討論晚明「小品」的文藝思想、創作成法、藝術境界及表現特徵
等問題。論文的宗旨是想為晚明「小品」作一綜合性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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