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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臺灣寺廟土地財產的近代化(1895-1910)
作者:張安琪
校院名稱:國立政治大學
系所名稱:台灣史研究所
指導教授:陳翠蓮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2017
主題關鍵詞:土地財產地方公共財產舊慣土地調查近代化Property rights of landLocal public propertyTraditional customsLand investigationModer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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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改朝換代後,統治者引進以土地所有權為核心的權利體系,讓臺灣的傳統土地關係面臨新的土地秩序轉換。1898年近代政府透過土地調查事業的展開,逐一清點土地的權利關係。此時,前清時期地方公共事業所形成的大小公共團體財產也面臨了權利化的問題。本文將以「寺廟土地財產」為核心,來探討此類地方公共財產近代化兩個層次的問題。
  第一個近代化層次是:地方公共財產的「近代公共事業化」。前清公共事業是在欠缺穩定的地方財政基礎之下,由地方仕紳、里民協力完成各項地方公共事業。改朝換代後,官方將具有「近代公共行政」的公共財產,如:學租、義渡租、義倉等制度化,成為官方所支配的地方資源。另一部份,不符「近代公共行政」需求的「寺廟」被排除在公共事業整理範疇外。唯在產權意義上,因戰爭因素造成產權不清、官方佔用等暫時被整理為官有物,日後也陸續還付。至於,原本具有「廟學合一』傳統的官廟(教育)系統,在官有化後傳統的教育機能被新式教育所取代;但因具有學租性質,而被要求支持新式教育。最後,官方對官廟採取有限而逐步鬆綁的管理政策,甚至恢復讓民間參與祭祀的傳統。大抵來說,前清公共事業在歷經「近代公共行政」為原則的整理,產生了明確的官民有界線,具公共行政機能者轉變為官方控制的近代公共事業,寺廟則成為真正的地方公共財產。
  第二個近代化層次則是:作為民間財產的寺廟,在私法上權利主體的認定問題。土地調查事業雖受理團體財產申告,但團體之名義下,實際的權利狀態卻是曖昧不清的。因此,團體財產的權利主體的認定,除了法院判例之外,可從舊慣調查會、土地調查局和法院所生產的法學論述,來看各機關如何以近代法的框架(法人制度、共有關係)去詮釋公業和寺廟財產之性質。且隨著舊慣調查事業的推進,舊慣知識內涵也有所改變。要之,地方公共事業(含寺廟)多半被認為可用法人制度加以轉化,而和被認為具有特殊法律關係的祭祀公業脫離。但寺廟法人化的理念因未得中央支持並未得到實現。
  最後,本文將透過寺廟的土地申告、土地登記實態,和寺廟財產處分案例,一方面來看本島人對新式土地制度的認知和適應,另方面則從宗教行政上來看官方對民間寺廟的政治態度。大致而言,本島人對於新式土地制度下的法律定義瞭解有限而模糊,顯示了改朝換代後本島人處於新舊觀念混淆的學習階段。也可看出官方對民間寺廟並無特別的政治預設,而是透過實質的行政文書審查,來推動近代的宗教行政管理制度。
1.專書new window
小野武夫,《近代村落の研究》,(東京:時潮社,1934),頁15-16。
千住精一,《臺灣稅務史 下卷》,(不詳: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財務局稅務課內稅務職員共慰會,1898)。
王泰升,《臺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臺北:聯經,1999)。new window
王泰升、劉恆妏主編,《以臺灣為主體的法律史研究》,(台北:元照,2007)。new window
王泰升,《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從「內地延長」到「自主繼受」》(臺北:臺大出版中心,2015)。new window
井出季和太,《日據下之台政 卷一》(台灣治績志中譯本)(台北:海峽學術, 2003)。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臺灣土地登記制度之由來與光復初期土地登記之回顧》,(台北:內政部,1992),頁131。。
古館清吾,《近代的土地所有權の形成と歸屬》,(東京:テイハン,2013)。
矢內原忠雄,《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海峽學術:台北,2002)。
矢內原忠雄,《帝國主義下の台湾》(複刻板),(台北:南天,1997)。
西英昭,《『臺灣私法』の成立過程 テキストの層位学の分析を中心に》,(九州大學出版會:福岡市,2009)。
法務部編,《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台北:法務部,2004)。
蔡錦堂,《日本帝國主義下台灣の宗教政策》,(東京:同成社,1994)。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編印,《臺灣學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殖民與近代化論文集》,(台北縣:臺灣分館,2009)。

姉齒松平,《祭祀公業與台灣於特殊法律的研究》(台北:眾文,1991)。
蘇碩斌等著,《「帝國」在台灣:殖民地台灣的時空、知識與情感》,(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台北,2015)。
戴炎輝,《清代台灣的鄉治》,(台北:聯經,1979)。
濱下武志等著,《黃富三教授榮退暨第二屆臺灣商業傳統國際學術研討會》,(南港: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主辦,2010)。
法務部編印,《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台北:法務部,2004)。
尤重道編著,《神明會之理論與實務》,(台北:永然文化,1997)。

2.學位論文
許佩賢,《台灣近代學校的誕生:日本時代初等教育體系的成立(1895-1911)》,(台北:台大歷史所博士論文,2001)。new window
曾文亮,《臺灣法律史上的祭祀公業》,(台北:台大法律學研所基礎法學組碩士論文,1999)。
魏家弘,《臺灣土地所有權概念的形成經過—從業到所有權》,(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6)。
羅士傑,《清代臺灣的地方菁英與地方社會:以同治年間的戴潮春事件為討論中心(1862-1868)》,(新竹:清大歷史所,2000)。

3.期刊論文
山根幸夫著、吳密察譯,〈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的成果〉,《臺灣風物》第32卷第1期(1982年3月),頁23-24。
林文凱,〈日治初期基隆土地糾紛事件的法律社會史分析(1898-1905)〉,《成大歷史學報》,第48期,(2015.6),頁121-156。new window
姚人多,〈認識臺灣:知識、權力與日本在臺之殖民治理性〉,《臺灣社會研究》第42期(2001年6月),頁119-182。new window
許佩賢,〈日治前期的學租整理與法制化過程〉,《師大臺灣史學報》,第3期(2010.3),頁23-43。new window
林欣宜,〈「財產是十四大庄公共」:日本統治前期新竹枋寮義民廟廟產經理公共制度化的形成〉《全球客家研究》,第2期(2014.5),頁165-217。new window
洪秋芬,〈日治時期殖民政府和地方宗教信仰中心關係之探討:豐原慈濟宮的個案研究〉,《思與言》,42卷2期(2004.6),頁1-42。new window
岡本真希子,〈殖民地地方行政的開始與臺灣人名望家階層:統治體制轉換期的臺南地域社會〉,《成大歷史學報》,43期(2012.12),頁211-258。new window
曾文亮,〈日治初期臺灣土地關係的整理及其影響,1895-1905〉,《成大歷史學報》,第49號(2015年12月),頁257-314。new window


4.研討會論文
林文凱,(2013,July),”近代統治理性的歷史形構:日治初期臺灣土地調查事業 (1898-1905)的意義新探”.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Colonial Land Law and Local Communities in Asia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o-yin Chung(2013,July),”The “Sinchew Case(神主牌)(1830-1860s) and the Transplantation of the English 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 into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Colonial Land Law and Local Communities in Asia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Lee Young-ho(2013,July),”Land Reform and Colonial Land Legislation in Korea,1894-1910”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Colonial Land Law and Local Communities in Asia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曾文亮,(2013,July),” 近代國家與宗族土地:臺灣日治時期祭祀公業問題”.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Colonial Land Law and Local Communities in Asia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許佩賢(2013,July),”臺灣日治初期的學租財產整理與土地制度近代化”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Colonial Land Law and Local Communities in Asia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5.資料庫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水竹居主人日記》資料庫http://taco.ith.sinica.edu.tw/tdk/%E6%B0%B4%E7%AB%B9%E5%B1%85%E4%B8%BB%E4%BA%BA%E6%97%A5%E8%A8%98

臺大圖書館,「 深化臺灣核心文獻典藏數位化計畫淡新檔案」:http://dtrap.lib.ntu.edu.tw/DTRAP/index.htm


6.史料
(其他)
佘英三調查,《臺南各衙門官租 起源 沿革 欵類舊慣調查全冊》,(不詳:不詳,1903)。
「收益分配請求事件」,《台法月報》31卷5號(1937.5),頁43-47
小林里平,〈臺灣の私廟〉,《臺法月報》第7卷第6號(1913年6月),頁23-25。
小島由道,〈公業の權利主體〉,《臺法月報》,第5卷第3號(1911年3月),頁17-27。
「土地引渡竝不當利得谷請求事件」,《台法月報》23卷4號(1929.4),頁96-103。
「永小作權設定登記抹消竝土地引渡請求事件」,《台法月報》24卷6期(1930.6),頁79-82。
「公業地處分無效確認抹消登記手續請求事件」,《台法月報》19卷10期(1925.10),頁71-82。
田卷藤三郎,〈祭祀公業問題と登記小言〉「台法月報」,1928年,頁79-83。
戴炎輝,〈支那臺灣に於ける神明會〉,《台法月報》第36卷第2期(1942.2),頁21-30。
戴炎輝,〈支那臺灣に於ける神明會(承前)〉,《台法月報》第36卷第3期(1942.3),頁1-12。
戴炎輝,〈關於支那台灣的神明會(承前)〉,台法月報第36卷第4期(1942.4),頁10-24。
後藤和佐二,〈法人講義(一)〉,《臺灣稅務月報》,(台北:稅務職員共慰會)(1923.2),頁1-12。
後藤和佐二,〈法人講義〉(三),《台灣稅務月報》160號(1923.4),(台北:稅務職員共慰會),頁29-44。
作者未注,高致華譯,〈日治時期台北廳寺廟調查報告:安坑公學校校長報告書〉,《臺北文獻直字》172期(2010.6),頁229-237。
作者未注,高致華譯,〈日治時期台北廳寺廟調查報告:淡水公學校校長報告書〉,《臺北文獻直字》173期,頁265-266。
作者未注,高致華譯,〈日治時期台北廳寺廟調查報告:土城公學校校長報告書〉,《臺北文獻直字》167期(2009.3),頁239-247。
岡松參太郎,《民法總則》,(東京:中央大學,1908)。
樺山資紀,〈樺山總督ヨリ臺灣上陸點ヘ貼付告諭〉(1895.5.31),《臺灣資料》,(東京:原書房,1978)。
劉璈,《巡臺退思錄 臺灣文獻叢刊21種》,(南投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7)。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府賦役冊》,(臺北:臺灣銀行,1962)。
臺灣總督府,《台灣宗教調查報告書 第一卷》,(台北:捷幼,1993)。
臺灣總督府覆審高等法院編纂,小森惠再編,《覆審高等法院判例》,全十四冊,(東京都:文生書院,1995-1997)。
臺灣總督府覆審法院編,《覆審法院判例全集自明治二十九年至大正八年》,(台北:伊藤正介,1920)。
臺灣總督府民政局,《臺灣總督府民政事務成蹟提要(明治28年度)》,(不詳:臺灣總督府民政局,1897)。
《臺灣總督府府報》,第1058,〈元臺北縣仁濟院處理方〉(1901.11.16)。
《臺灣總督府府報》,律令31號〈臺灣罹災救恤基金章程〉(1899.12.2)。
《臺灣總督府府報》,368號,1898.9.9。
《臺灣總督府府報》,號外,1901.3.30。
《臺灣總督府府報》,律令第十七號,332號(1898.7.19)。


(臺灣日日新報)
「改過前非」,1899.6.13,四版。
「調查秉公」,1899.7.25,四版。
「犯調查規」、「瑣記」, 1899.8.20,六版。
「土地調查と街長の騙詐」,1898.10.13,二版。
「本島土地調查難(上)」,1900.2.13,二版。
「假契冒驗」,1900.2.25,四版。
「互爭區域」, 1901.4.16,三版。
「圖佔何益」, 1901.4.23,三版。
「混界瑣記」,1901.6.6,三版。
「清查田界」,1902.5.26.六版。
「私沒公款,1914.7.24,六版。
「林姓祖廟委員會議」,1916.1.17,四版。new window
「基隆慶安宮評議會」,1929.5.1,四版。new window
「基隆慶安宮許管理人堅欲望辭退不日開臨時評議員會決定附同宮及基産造成沿革」,1930.6.3,四版。
「豐原廟宇管理」,1933.8.8,四版。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
《台灣舊慣制度調查一斑》,(不詳:臨時台灣土地調查局,1901年)。
《大租取調書》,(不詳: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1904)。
《臺灣土地慣行一斑 第參編》,(不詳: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1905)。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報告書)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書》,(京都: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03)。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書 上卷》(京都: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03年)。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書附錄參考書》(京都: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03)。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二回報告書》,(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神戶市,1907)。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二回報告書 第一卷》(神戶: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06)。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二回報告書 第二卷上》(神戶: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07年),頁266-272、283-284。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 臺灣私法》,(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不詳,1910)。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 臺灣私法 第一卷 下》,(台北:編者,1910年)。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 臺灣私法 第二卷上》,(不詳: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11)。


(臺灣慣習記事)
著者未注,〈慣習問答錄〉, 1卷6號(1901.6),頁48-52。
著者未注,〈舊慣問答錄〉, 1卷12號(1901.12),頁20-30。
著者未註,〈祭祀業は法人なるや〉,第4卷第8號(1904年8月),頁30。
著者未註,〈公業に關する件(臺北地方》),第4卷第12號(1904年12月),頁27-31。
著者未註,〈董事に關する舊慣〉,第1卷第9號(1901年9月),頁19-25。
著者未註,〈第二十三囘臺中慣習諮問會筆記《財產》〉,第3卷第12號(1903年12月),頁38-43。
著者未註,〈登記問答(其の二)〉, 6卷1號(1906.1),頁32-35。new window
著者未註,〈登記公證に關する伺指令(三)〉,第6卷第5號(1906年5月),頁9-25。
著者未註,〈登記公證に關する伺指令〉,第6卷第8號(1906年8月),頁27-30。
著者未註,〈登記公證に関する伺指令〉,第7卷第1號(1907年1月),頁1-8
著者未注,〈登記公證に關する伺指令〉,《臺灣慣習記事》,第6卷第12號(1906年12月),頁51-61。

安藤靜,〈北部臺灣に於ける共有に關する舊慣〉,第4卷第6號(1904年6月),頁19-29。
安藤靜,〈北部臺灣に於ける共有の舊慣(承前)〉,第4卷第7號(1904年7月),頁14-23。
安藤靜,〈北部臺灣に於ける地役及入會に關する習慣〉,第5卷第9號(1905年9月)頁1-8。
安藤靜,〈臺灣に於ける公業〉,第5卷第10號(1905年10月),頁5-10。
安藤靜,〈臺灣に於ける公業〉(續),第5卷第11號(1905年11月),頁1-11。
安藤靜,〈臺灣に於ける公業(3)〉,第5卷第12號(1905年12月),頁1-26。
安藤靜,〈共有に關する舊慣〉(調查中部以及南部地區),第7卷第7號(1907年7月),頁1-5。
小林里平,〈登記手續上に於ける二大疑義〉,第5卷第7號(1905年7月),頁18-24。
臺南縣調查,〈土地に關する舊制舊慣取調書〉,第 1 卷第 11 號(1901 年 11 月),頁1-16。new window

(總督府公文類纂出版品/原件)
溫國良編譯,《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明治二十八年十月至明治三十五年四月)》,p.205-254。溫國良編譯,《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明治三十五年八月至明治四十二年六月)》,(南投:臺灣文獻館,2003)。
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明治四十二年五月至明治四十四年十一月)》。
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大正元年九月至大正六年十二月)》,(南投:台灣文獻館,2001)。
溫國良編譯,《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宗教史料彙編(明治四十四年十二月至大正元年八月)》,(南投:台灣文獻館,2009)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譯,《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譯本第一輯(明治28年乙種永久第8卷第4門文書)》,(南投:編者,1992)。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譯,《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譯本第五輯 明治二十八年乙種永久第十四至十九卷 》,(南投:編者,1992)。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譯,《臺灣總督府檔案中譯本第六輯 明治28年乙種永久 第二十卷至二十五卷》,(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2)。


(原件)
〈臺北縣官有物調查手續認可〉(1895.7.10),第31冊第1件。
〈官租收納取圾心得案〉(1895.9.28),第8冊第21件。
〈舊政府官租徵收方法〉(1896.1.1),第9699冊第14件。new window
〈明治二十八年十二月中民政事務報告(民政局)〉(1896.2.3),第19冊第1件。
〈廟宇祠堂其他〔公共事業〕ニ附屬スル田園保管方臺北縣ヘ指令及各廳ニ通牒〉(1896.3.14),第31冊第6件。
〈官民有地ノ區別調查方法著手順序〉(1896.6.1),第9699冊第3件。new window
〈訓令第百五號現ニ各廳ニ屬スル官用地并營造物家屋船舶及其付屬物等官有財產ハ二十九年四月一日現在ノ目錄調製報告ノ件〉(1896.8),第118冊第2件。
〈學租廟租及義渡租ニ關スル調查ノ件〉(1896.12.1),第9702冊第32件。new window
〈吳萬祿官有家屋下戾願ノ件(元臺南縣)〉(1897.1.1), 第9871冊第1件。new window
〈太平境街二百十六號官有家屋臺南測候所ヘ引渡ノ件(元臺南縣)〉(1897.2.1),第9872冊第14件。new window
〈大人廟街乙九號及九號ノ二王藍石ヨリ開封願ノ件(元臺南縣)〉(1897.4.1),第9872冊第24件。new window
〈林文賢家屋返還及林定官有家屋借用願許可セサル件(元臺南縣)〉(1897.4.1),第9872冊第26件。new window
〈官有地及官租權アル土地并ニ官有家屋取調稟申ノ件(元臺南縣)〉(1897.5.1),第9870冊第1件。new window
〈官有ニ屬スル寺宮廟下賜ニ關スル建議〉(1897.6.22),第178冊第2件。
〈請求安平天后宮給還書〉(1897.7.19),第9870冊第27件。
〈安平天后官返還結了ノ件(元臺南縣)〉(1897.9.1),第9870冊第27件。new window
〈學租廟租及義渡租ニ關スル件(元臺南縣)〉(1897.9.1),第9759冊第30件。new window
〈前政府時代の公費徵收取調書〉(1897.10.15),第9733冊39件。
〈前政府時代に於ける縣又は堡里街庄の經濟に屬する公費賦課徵收等の方法取調方の件に対し回答按〉(1897.10.31),第9774冊第18件。
〈前政府時代ニ於ケル縣又ハ堡里街庄ノ經濟ニ屬スル公費賦課徵收等取調報 告ノ件(元臺南縣)〉(1897.12.1),第9774冊第18件。new window
〈本島各地の舊慣に據り個人若くは社團の所得に屬する金錢取圾方の件〉(1897.12.11),第217冊第23件。
〈兵營其他ニ使用セル社寺廟宇取調〉(1898.4),第291冊第12件。
〈官有家屋ヲ市場ニ下渡ノ儀ニ付鳳山縣ヘ通達〉(1898.5.1),第4558冊第30件。new window
〈文廟租及文昌宮租ニ關スル新竹縣知事稟申〉(1898.7.6),第303冊第12件。
〈社寺廟宇調〉(1899.4.4),第395冊第2號。
〈前政府時代ニ於ケル地方經濟ニ屬スル事業費調查〉(1900.1.10),第506冊第40件。new window
〈官廟敷地申告方ニ付臺北縣ヘ指令〉(1900.4.12),第537冊第1件。
〈官廟敷地保管ニ關シ總督へ伺〉(1900.4.1),第4235冊第67件。new window
〈臺北城內外廟宇敷地ハ臺北縣ヨリ申告スヘキ旨土地調查局長及臺北縣知事ヘ通達〉(1900.4.16),第537冊第2件。
〈水圳、義渡其他公共的及慈善的事業ニ屬スル財產ニシテ舊慣上社團財團タルノ性質ヲ有スルモノ報告方ノ件〉(1901.1.11),第628冊第4號。new window
〈民有廟宇還付方鳳山廳ニ通達〉(1901.11.1),第4668冊第8件。new window
〈地方財團ニ屬スル各租ノ賦課徵收方ノ件臺中縣ヘ認可地方財團屬各租賦課徵收方法設定義府付稟請〉(1901.2.7),第637冊第17件。
〈老君廟敷地申告取消方ニ關シ臺北縣ヘ通達〉(1901.6.3),第628冊第6件。
〈社寺廟宇ニシテ從來ヨリ官廟ニ屬スル分調查提出方ニ付各廳長ヘ照會ノ件〉(1903.2.1),第4742冊第2件。new window
〈嘉義廳嘉義西堡神農廟對衛戍病院調書〉(1903.6.1),第4421冊第12件。new window
〈嘉義廳嘉義西堡湄洲媽廟對陸軍經理部調書〉(1903.6.1),第4421冊第13件。new window
〈嘉義廳嘉義西堡觀音廟對陸軍經理部調書〉(1903.6.1),第4421冊第14件。new window
〈學租取調ノ為苗栗廳外十廳ヘ出張ノ屬涉谷辰四郎復命書提出ニ關スル件〉(1903.12.1),第4760冊第15件。new window
〈官廟管理ニ關スル義ニ付新竹廳長ヘ通達〉(1904.4.1),第4801冊第16件。new window
〈指令第二○八四號宜蘭廳本城堡宜蘭街土名乾門在ル元仰山書院建物敷地及其附屬地並ニ土名巽門、在ル黌宮聖祀ノ建物敷地及其附屬地ノ國庫ノ業ト查定てうレレルモノノ無償下付方學租財團管理者後藤民政長官ノ上申ニ對シ無償下付ノ旨許可〉(1904.10.20),第971冊第17件。
〈指令第#○八四號學租財產管理者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上申國有地無償下付ノ件許可、宜蘭廳本城堡宜蘭街土名乾門巽門九十八番建物敷地外七筆、右許可ニ付物件引渡方宜蘭廳長ニ達〉(1904.10.20),第971冊第18件。
〈北門街ノ土地城隍廟ヘ讓與稟申許可(臺北廳)〉(1905.3.14),第1151冊第44件。
〈前總督南部御巡視ノ際直訴ニ係ル官封家屋解封歎願書處分濟ニ付報告(總務局)〉(1906.10.1),第4938冊第21件。new window
〈學租財團所屬敷地建物文廟ニ無償讓與ノ件(宜蘭廳)〉(1908.8.21),第1390冊第6件。
〈學租財產無償讓與ニ關スル件(宜蘭廳)〉,(1908.8.21),第1390冊第5件。
〈學租財團所屬敷地建物文廟ニ無償讓與ノ件(宜蘭廳)〉,(1908.8.21),第1390冊第6件。
〈林敬義外十名出願縣城隍廟還付願處分ノ件〉(1909.7.8),第1488冊第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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