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對著作權法之實質相似性之認定歷來爭議不斷。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在 Arnstein v. Porter案中創造「普通觀察者檢驗方式」,且聯邦第一、三、五、七、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均追隨此見解,但其模糊不確定性卻備受質疑。本文嘗試闡述歷來該院相關重要經典判決先例內容,並指出潛藏在該見解的缺陷:高度不確定性、反月暈效應、無法保護目標市場利益、各類型著作權認定結果相去甚遠、欠缺專家證詞輔助引發認定困難。因此,論者主張或可回歸美國憲法著作權條款文義或以市場基礎分析取代普通觀察者檢驗方式,而將著作權爭議事物管轄權分配給專屬聯邦上訴法院也是統一歧異見解方法。另外,在判斷實質相似性引入專家證詞輔助認定也是值得考慮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