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跟蹤騷擾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於 2022 年 6 月 1
日施行,本文為瞭解該法實施後,行為人違反本法相關罪名之刑
事判決情形,故檢視 2022 年間涉及本法跟蹤騷擾罪及加重跟蹤
騷擾罪之各地方法院判決,歸納分析個案判決各項目之異同趨
向,包括判決類型、兩造性別、關係、行為人動機、有罪判決之
行為態樣、反覆或持續之認定等,並檢驗法規範與法院判決之間
有否落差,最後提出本實證研究之建議如下,提供相關各界於未
來修法或執行面之參考:一、強化有罪判決中跟騷行為類型與被
害人主觀感受之認定與論述過程;二、建構「反覆與持續」之認
定標準;三、判決書中宜增列加害人與被害人年齡,俾就特定跟
騷類型加以防處;四、刪除跟騷行為「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構成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