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 經濟學者凱因斯(Keynesian)曾說:「在制定計畫時,當然希望要求更多,而 不是追求更少;但計畫的擬定,應該由具備代表性多數的社群來參與制定,包括領 導者和追隨者,都要能代表個人的道德立場。如果制定者在道德議題上,正確代表 他們個人的意願和想法,那麼穩健溫和的計畫原則,應該是較理想的」。警政機關員 警之待遇問題,係一項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問題,尤其在「地域加給」方面,由於 最近幾年來社會變遷甚大,擔任基層之員警,因長期受到強大工作壓力之影響,大 都不願意在大都會工作,紛紛請調至工作較為單純的縣市或較偏遠地區服務。因此, 警察人員之待遇,除本俸、年功俸外,因所任之服務地區不同,在加給項目中,有 關「地域加給」一項,確有深入研究之必要性。本文乃透過理論與實務案例等之探 討與分析,以發覺問題之所在,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臺北市議會多次提案要求發給「首都警察加給」有關單位應予重視。 二、核發「首都警察加給」政府有關機關,確有必要列入重要之研究考量。 三、政府有關機關應重視警察人員薪資結構合理化之問題。 四、警政機關應重視吸收最優秀的警察人員在首都服務。 根據前述研究結論,研究者提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重視並儘速研究是否發 給首都警察加給?內政部警政署應檢討警察人員薪資結構不合理之處儘速修正、台 北市政府應籌措「首都警察加給」經費財源等建議事項,供有關單位參考,期望對 警察人員薪資結構合理化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