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討台灣地區遷移者與非遷移者與非遷移者間之差異生育力,尤其著重於由鄉村遷入都市者。研究資料取自足以代表民國六十二年全島主要育齡婦女之生育力抽樣調查資料,並利用統計交叉法和複分類分析法加以分析。移動者係指該等婦女丈夫出生地與現住地不同行政區域為準,並分院(省)轄、市、鎮、鄉四主要行股區域作為移動流向統計的依據。 無論那一類型移動的流向,移動者平均希望,期望及實際生育力皆比移動者在遷出地或目的地為低。此現象經控制妻之年齡或結婚期間及夫妻之教育程度仍舊存在。不過,就統計顯著性而言,僅由鄉鎮遷入都市者與鄉鎮非移動者有此生育力差異。一般而言,移動者累積生育力較低主要是由於希望生育較少孩子數,並著極有效實行家庭計劃所致。移動本身並非導致生育行為改變的因素,因為移動者在遷移前之生育力與同年齡層和教育程度在移動所在地之非移動者相似。顯然地,遷入都市者比鄉鎮非移動者生育力較低,是移居都市後生育力下降的結果。都市環境的影響確實有助於生育力之下降,尤其對早年遷入都市者影響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