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教義是很有名的大乘佛教的利他主義,中邊分別論,不但是大乘瑜伽唯識諸論書之一種,也是主張菩薩教義的有名論書。此教義能使我們淨化心意及諸行為,以便能於清淨世界中享受平安而愉快的生活。然而,事實上,尚未到達此最高目標以前,每人都有很多的煩惱來障碍我們的清淨心;因此必須了解我們有什麼“āvarṇa”(障碍)與“kāraṇa”(能作因)又如何去克服諸障碍,為了解答此諸問題,於本論文解釋下列五大節目:(1)Āvaraṇa的意義與種類。(2)十善法與其三十障碍、三十能作用的關係。(3)十法與十能作因的理論。(4)菩薩性的出現。(5)菩薩的最高目標。最後於第六章做以下的結論:1.一般來說,菩薩與聲聞等共有的障碍,有53種,此數目是由安慧所介紹的,但是十善法,不但有十障碍,也有三十種障碍,因此我認為其數目是超過53種。2.Kāraṇa(能作因)擁有“hetu”及“nimitta”為同義語,所以“kāraṇa-hetu”是六因之一種,也含有“hetu-pratyaya”(因緣)的二種(Svabhāva與Prabheda,自性與差別),這是阿毘達摩及唯識論書中的有名學說。3.十善法不但由十能作因所支持,也由三十能作因所支持,後者是由安慧所介紹,以便與三十障碍做對比。4.菩提心(bodhicitta),由善根生而勝於它;其重要力使瑜伽行者現出他的菩薩性,這也是需要經過實踐加行道(等於順決擇分)才有效果。5.為了實現菩薩的最高目標,就是淨化世界,有實行菩薩道的菩薩,必須由其三十能作因的活動力來克服及消滅三十障碍。6.瑜伽行唯識論中所主張的世界和平之學說,並不限制於深奧的唯識哲學才是其學說,其實有很多合於實際的利他主義之能作因,如主張與善友共住,愛好善友及慈悲幫忙別人等都是屬於世界和平的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