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伊始,英美二國皆虞類似庚子拳亂仇視外人之況重現,二國均增派兵艦前往保僑之餘,注視北伐之進展,以決定對保之有年的不平等條約利權「要放棄多少?」「何時放棄?」以及「採取何種方式放棄?」諸項問題,作出決定。英國在保僑問題上顯較美國「積極」而「過敏」,是因北伐之前,英國正因「省港罷工」一事陷於敵對的僵局,所以對萬縣事件,肆意報復,繼而大量增兵保護上海公共租界。前者引起美國國華院的反感,造成對後項拒與英國合作,宣「保僑非以武力對付中國人民」,繼而在嗣後修改不平等條約的交涉上,態度與英方迴異,但對「南京事件」的善後問題,卻達成共識。英美二國對華政策不同,兩國內部官員對華路線,亦有差異,值得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