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歷史經驗顯示,選舉經費改革常發生在政治獻金醜聞之後。故當一九九六年 民主黨政治獻金醜聞案爆發後,曾興起一般對選舉經費制度改革的期望。然而,本案事實結 果證明,雖然政治獻金案與國會修法行動有相當程度的互動性,但是在此次行動中卻未能達 到改革制度的目的。同時本文研究結果顯示,政治獻金案對經費制度改革的影響,有相當的 侷限性:(一)它對國會修法行動僅具催化性而無決定性的作用。(二)它對選舉經費制度 改革僅扮演中介變數( intervening variable )而非獨立變數( independent variable )的角色。(三)即使作為中介變數角色,政治獻金案仍存在相當程度的不確定性。因獻金 案是以個案呈現,無人能有效掌握獻金案的可能發展與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