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討論《左氏》僖公元年經「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所蘊含的《春秋》大義。首先,筆者指出三傳及注疏中關於「夷」地屬「齊」、屬「魯」的分歧狀況;其次,根據江永《春秋地理考實》的說法,推測《公羊》「夷」地屬「齊」的說法較為可信。最後,則分析「齊人以歸」的記載方式,指出「歸」乃是召歸之義,而非以尸歸,《左傳》非字字解經,故「以其尸歸」的記事方式正顯示了經文的隱諱之義,而非與經文矛盾;又依《穀梁》「以者,不以者也」的傳例,經書「齊人以」,顯示卑不應「以」尊之義,然不應「以」而書「以」,正是以隱諱的方式表達貶損夫人姜氏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