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一九二二年七月的「二大」,對中國國內民族問題即曾提出其政策主張。一九
四九年建立政權之後,始正式制定少數民族政策並付諸實施。本文的主旨,即係就中
共政權少數民族政策的內容、執行方法及其最終目的試為研析。除導論與結論外,全
文分為十二章。
本文第三章即先概述馬列主義的民族觀及蘇俄民族政策實例。
本文第四章係概述中共政權少數民族政策歷程。一九四九年中共建立政權之前,雖曾
提出「民族自決」原則,但其時並未實際接觸少數民族問題,所謂自決、自治或號召
民族分離自建獨立國家種種主張,其目的概係蠱惑少數民族困擾國民政府的政治策略
的運用。
中共推行其民族政策,如建立民族自治地方;選、訓、用少數民族出身的幹部,充任
各級機關的領導職務;制定法律保障民族平等及自治機關的自治權利;等等,均係中
共政權民族政策的主要部份。為此,本文特別以較長篇幅,分列為第五章至第九章,
並採用列表統計與交叉分析方法試析其制度措施的真正意圖。
中共政權在大陸少數民族地區所進行的社會改革,即以變革其社會經濟為主。即是剷
除傳統的經濟制度,建立所謂集體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本文第十章
,即係就其制度的內容及其推行改革措施所運用的策略方法為主題。
統一文字結構;並且以傳統民族形式與社會主義內容,變革少數民族傳統的民間藝術
,企圖滅絕其民族文化生機。這一攸關民族存亡問題的探討,列為本文第十一章。
本文第十二章,即係概述中共政權移民邊疆與軍屯建制的一般狀況。
歐美人士著作多係運用港、日的翻譯資料,且多以歐美政法制度觀點論列中共問題,
失之偏頗,故本文甚少採用。國內出版資料中,本文參用者多係與少數民族地區有聯
帶關係的部份相關資料。所以,本文絕大部份均係採用中共出版的報紙、期刊與書籍
,資料期限至一九七三年為止,部分至一九七四年三日。對於各資料機關慨予閱覽方
便,至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