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桃園縣在近年來已成為台灣地區重要的工商業縣份,遊憩
資源開發極為迅速,但缺乏整體規劃,形成遊憩區不均衡的發展,遊憩事
業的進展停滯不前,無法突破瓶頸。 桃園縣遊憩資源可分為濱海沙灘
型、台地丘陵型及山岳型等三類。依其資源特性及遊憩活動種類,台地型
之遊憩可發展高密度之遊憩活動,濱海沙灘型及丘陵型則可發展中密度之
遊憩活動,山岳型宜發展低密度之遊憩活動。 依交通網路、地形
特性及資源導向作為遊憩系統之劃分,可分為山岳遊憩系統、丘陵遊憩系
統、台地遊憩系統及濱海沖積平原遊憩系統等四大類。而山岳遊憩系統又
分為東眼山及達觀山等二個遊憩次級系統,丘陵遊憩系統分石門水庫及大
溪階地等二個遊憩次級系統,台地遊憩系統分為「龜山、蘆竹」,「龍潭
」及「楊梅、埔心」等遊憩次級系統,濱海沖積平原遊憩系統分為「蘆竹
、大園」及「觀音、新屋」等二個濱海遊憩次級系統。 桃園縣主要遊
憩區的客源地,以外縣市求,這二項因子直接影響遊客遊憩體驗的滿遊憩
區的活動,對遊憩資源的景觀和特色有強烈的意度及再次遊憩的意向,且
間接需居民為主,本縣居民次之。遊客到點經營運作的成效。而本縣居民
對遊憩區的識影響遊憩據覺認知尚處在模糊階段,並且對遊憩事業發展持
冷漠的態度。 桃園縣遊憩事業的發展,未作整體有系統的規劃,形成
遊憩據點之間的孤立,缺乏互補性,而且對遊憩資源的特性認知不足,造
成破壞及濫用。因此遊憩資源的開發及活動,必須瞭解區域特性,建立完
整的資訊服務及整合遊憩據點,充分合理利用遊憩資源,促使遊憩活動與
自然生態產生和諧的生態系統,以確保遊憩資源的永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