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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侵權行為法上之因果關係
書刊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作者:陳聰富 引用關係
作者(外文):Chen, Tsung-fu
出版日期:2000
卷期:29:2
頁次:頁175-307
主題關鍵詞:侵權行為因果關係相當因果關係事實上因果關係法律上因果關係累積因果關係超越因果關係必要條件說因果關係中斷法規目的說合理可預見說被害人特殊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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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之目的在於澄清相當因果關係說之理論,以及檢討我國法院適用相當因果關係說之判決是否妥當。我國法院在討論在討論侵權行為法之因果關係時,一般係以相當因果關係說為判斷標準,對於事實上因果關係與法律上因果關係則未加區分。然而所謂相當因獰關係並非事實上因果律之問題,而係法律上因果關係之問題。事實上因果律通常係以必要條件說(but for rule)作為判斷標準。法律上因果關係涉及被告責任範圍之限定,經常伴隨法律政策的考殘,與事實上因果律無關。二者雖有嚴加區分之必要,但不僅我國法院末予區辨,國外學說亦有主張因果關係之探討,無須區分事實上因果關係與法律上因果關係者,認為二者均為法律政策之反映。 本文為澄清因果關係二分論之必要性,首先檢討Hart及Honore等人主張以統一的標準決定因果關係是否妥當。其後討論事實上因獰關係是否為法律政策的反映。在決定事實上因果律不應以法律政策判斷之後,本文開始說明事實上因果關係的判斷理論,包括必要條件說,重要因素說,與先行充分條件的必要因素說。在檢討上述學說之後,本文以上述學說對我國法院案例進行分析,以提供我國學說與實務參考。 在法律上因果關係的判斷方面,涉及法律政策之考量,在英美法上係以合理可預見說為主流,德國法上日漸流行法規目的說。本文在介紹英美法之學說後,再度因到我國法院對於相當因果關係說的運用,以指出我國法院關於侵權行為因果關係的判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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