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探索及建立國家發展指標,本研究以十二個測量變項進行主成份分析及十二個變項的Z分數總和,建構國家發展指數及排行。根據十二個測量變項的主成份分析,結果顯示,在101個國家中,經濟指標指數、社會指標指數、文化指標指數、教育指標指數、以及綜合指標指數,我國排名各為28、33、36、16、28,前述的指標指數亦各為0.69、0.73、0.08、1.14、0.71。如果以十二個國家發展指標的Z分數總和,我國在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綜合指數的Z分數各為1.82、1.86、0.20、2.98、6.85,排名各為第29、33、36、13、27名。本研究再此積差相關方法,與UNDP(1995/1997)的人力發展指數、馬信行(1988)、王保進(1989)建立的國家發展指數檢定發現,與本研究的國家綜合發展指標指數,都高達.88以上,且達到.01的顯著水準。這些證據都顯示,本研究所建構的國家發展指標,可靠度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