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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47年12月2日,行政院收外交部呈:呈送卅七年度聯合國應攤會費概算請併案審議由。 延伸查詢 |
3. | 1951年7月7日,外交部電紐約蔣代表:減少聯合國會費我國攤額事,臺北。 延伸查詢 |
4. | 中央社(1954)。我政府繳付聯合國會費,臺北。 延伸查詢 |
5. | 1955年6月25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聯合國會費事轉呈聯合國秘書長來函,臺北。 延伸查詢 |
6. | 1955年8月12日,外交部收財政部函:貴部建議再多繳聯合國會費美金十萬元函覆同意,臺北。 延伸查詢 |
7. | 1955年7月8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以英鎊繳納聯合國部分會費事,函請查照辦理,臺北。 延伸查詢 |
8. | 1955年6月27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交通銀行應繳聯合國會費存菲款項,恐不能如期撥匯,函請查核辦理,臺北。 延伸查詢 |
9. | 1955年7月23日,外交部收馬尼剌周書楷電,臺北。 延伸查詢 |
10. | 1955年8月11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本年七月初匯繳聯合國會費共美金804,843.34元,臺北。 延伸查詢 |
11. | 1955年9月1日,外交部收紐約辦事處8月31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12. | 1955年10月20日,外交部收行政院令:我存菲美金不能匯繳聯合國會費,臺北。 延伸查詢 |
13. | 1956年3月15日,外交部收紐約辦事處14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14. | 1956年5月24日,外交部收行政院22日令:我國繳納聯合國會費現行比額將減為百分之五點一四,臺北。 延伸查詢 |
15. | 1951年2月13日,外交部收紐約蔣廷黻10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16. | 1951年3月15日,外交部收紐約蔣廷黻9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17. | 1951年4月16日,外交部致行政院呈:我國欠繳聯合國會費呈請六月底前核撥美金一百五十萬元轉繳,臺北。 延伸查詢 |
18. | 1951年5月3日,外交部收蔣廷黻4月25日函,臺北。 延伸查詢 |
19. | 1951年6月1日,外交部收紐約蔣廷黻5月31日函,臺北。 延伸查詢 |
20. | 1951年6月10日,外交部電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聯合國會費問題,臺北。 延伸查詢 |
21. | 1951年6月21日,外交部電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我繳聯合國會費壹百萬元已電匯,臺北。 延伸查詢 |
22. | (1951)。聯合國經費,我繳納欠款五十萬美元,臺北。 延伸查詢 |
23. | 1951年8月8日,外交部收紐約蔣廷黻9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24. | 1951年9月19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電,臺北。 延伸查詢 |
25. | 中央社(1952)。聯合國會費我繳納一部份,臺北。 延伸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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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953年9月24日,外交部收聯合國中國代表團電:呈報我會費分攤比例仍為百分之五點六二,臺北。 延伸查詢 |
29. | 1953年7月4日,王秘書長收馬尼拉陳質平電。 延伸查詢 |
30. | 周琇環(2006)。戰後外交部工作報告(民國四十二年至民國四十五年),臺北。 延伸查詢 |
31. | 1957年11月9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聯合國會費分攤案,檢同大會本屆常會第五委員會討論簡要報告書及有關文件,臺北。 延伸查詢 |
32. | 1955年7月13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本年擬繳納聯合國會費數額事,函請察照辦理由,臺北。 延伸查詢 |
33. | 1955年7月18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監察院就我積欠聯合國會費建議迅作合理解決,臺北。 延伸查詢 |
34. | 1957年11月19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聯合國會費分攤事,臺北。 延伸查詢 |
35. | 1957年12月25日,外交部收財政部函:一九五八年聯合國會費攤額事,臺北。 延伸查詢 |
36. | 1957年11月29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處代電:我應繳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37. | 1958年2月4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38. | 1958年2月21日,外交部致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39. | 1958年3月19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12日代電:我應繳聯合國會費事,呈復與聯合國洽商經過,臺北。 延伸查詢 |
40. | 1958年3月20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本年應繳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41. | 1958年2月22日,外交部收紐約魏學仁21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42. | 1958年3月6日,外交部收紐約魏學仁5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43. | 1958年4月18日,外交部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以英鎊繳付我一部份會費,臺北。 延伸查詢 |
44. | 1958年4月22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以英鎊繳納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45. | 1958年4月16日,財政部致外交部函:今年我應繳聯合國會費事報請核備由,臺北。 延伸查詢 |
46. | 1958年8月26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聯合國秘書長擬聯合國一九五九年度經費預算草案,臺北。 延伸查詢 |
47. | 1958年11月20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12日代電:聯合國一九五九年度經費預算書草案,臺北。 延伸查詢 |
48. | 1959年2月7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關於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49. | 聯合國及各專門機構會費我國一九五九年度分攤額及歷年積欠表,臺北。 延伸查詢 |
50. | 1959年2月19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我應繳一九五九年度聯合國會費攤額事,臺北。 延伸查詢 |
51. | 1959年4月11日,外交部收紐約辦事處10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52. | 1959年3月9日,財政部致行政院呈:今年應攤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53. | 1959年8月4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我繳付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54. | 1959年9月20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我繳付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55. | 1960年3月20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我願放棄一九五九年度聯合國會費尚餘英鎊配額,臺北。 延伸查詢 |
56. | 1960年2月25日,外交部致收財政部文:今年度我應繳聯合國會費當全以美金繳付得以其他貨幣繳付之機會可予放棄,臺北。 延伸查詢 |
57. | 1960年2月5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代電:聯合國緊急軍一九六○年度經費預算及我應繳付之會費,臺北。 延伸查詢 |
58. | 1960年2月29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我繳付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59. | 1960年4月6日,外交部收財政部函:我繳付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60. | 1960年6月3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我繳付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61. | 1960年6月3日,外交部致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電-關於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62. | 1960年6月11日,外交部收紐約蔣廷黻10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63. | 1960年7月1日,外交部收財政部函:繳付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64. | 1960年9月6日,外交部電常駐聯合國代表團:本年待繳之第三期會費美金215,327.71元已電匯,臺北。 延伸查詢 |
65. | 1960年10月26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會費委員會集會事,臺北。 延伸查詢 |
66. | 1960年11月22日,外交部致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電:聯合國會費攤率,臺北。 延伸查詢 |
67. | 1961年2月20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有關我積欠聯合國會費及緊急軍案,臺北。 延伸查詢 |
68. | 1961年3月4日,外交部收紐約代表團3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69. | 1961年4月24日,外交部致財政部函:五十一年度聯合國各項經費繳付計劃事,臺北。 延伸查詢 |
70. | 中央社(1961)。聯合國年度預算我分攤比例減低,臺北。 延伸查詢 |
71. | 1962年2月7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美金以外貨幣繳納一九六二年度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72. | 1962年2月21日,外交部收財政部函:為承函詢美金以外貨幣繳付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73. | 1962年6月5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處代電:繳付聯合國1960年度會費收據,臺北。 延伸查詢 |
74. | 1962年7月28日,外交部至行政院主計處呈:國際法院發表諮詢意見,確認聯合國駐剛果軍及駐埃及緊急軍兩項經費構成聯合國憲章第十七條第二項所稱「本組織經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75. | 1963年2月6日,外交部致行政院文:為維持在聯合國大會之投票權,應於五十二年五月底及十二月底前繳納各項經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76. | 1963年2月13日,外交部致行政院秘書處函:聯合國秘書長正式通知我一九六三年應繳會費及週轉金攤額,臺北。 延伸查詢 |
77. | 1963年4月4日,外交部致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電:聯合國經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78. | 1963年12月25日,外交部收紐約代表團24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79. | 1964年9月7日,外交部收行政院令,臺北。 延伸查詢 |
80. | 1964年12月15日,外交部致行政院呈,臺北。 延伸查詢 |
81. | 1964年12月30日,外交部收紐約沈昌煥29日電,臺北。 延伸查詢 |
82. | 1965年2月16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檢發有關聯合國調整我國會費攤率之文件,臺北。 延伸查詢 |
83. | 中央社(1964)。對聯合國財政問題,美國立場堅定,認欠費國應喪失投票權,詹森曾與高級官員磋商,臺北。 延伸查詢 |
84. | 1966年5月3日,外交部收行政院令:上年繳納聯合國款項暫未指定用途之美金七四七、六六八元列帳情形,臺北。 延伸查詢 |
85. | 1965年5月5日,外交部致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電:密,臺北。 延伸查詢 |
86. | 1967年1月31日,外交部致行政院:納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87. | 1967年12月13日,外交部致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電:繳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88. | 1968年1月20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繳納聯合國經常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89. | 1967年1月4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本屆聯大第五委員會審議聯合國會費攤率經過情形,臺北。 延伸查詢 |
90. | 1967年5月28日,外交部收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聯合國會費事,臺北。 延伸查詢 |
91. | 1967年7月5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聯合國會費委員會改訂1968年至1970年三年間會費攤率,並減低我國攤率為百分之四,臺北。 延伸查詢 |
92. | 1969年12月3日,外交部致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電:向聯合國繳付會費美金四百二十萬元,臺北。 延伸查詢 |
93. | 1970年1月26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聯合國秘書長通知我應繳聯合國1970年度會費攤款數額,臺北。 延伸查詢 |
94. | 1971年1月20日,外交部致行政院呈:繳付聯合國會費美金四百六十萬元,臺北。 延伸查詢 |
95. | 1971年1月25日,外交部收中華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電:聯合國秘書長通知我應繳1971年度會費攤額及呈報本年底前我應籌繳會費數額事,臺北。 延伸查詢 |
96. | 1971年12月16日,中央通訊社參考消息:聯大預算委員會將我欠費列入呆帳,臺北。 延伸查詢 |
97. | 六十年(至12月底止)我對聯合國各機構暨各專門機關會費與捐款一覽表,臺北。 延伸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