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討近代中國為何未出現「經濟發展」的諸種原因時,明清政府實 行所謂的「重農抑商」政策,是其中常被提及的重要因素。為探討明清傳統政府 是否真在執行所謂的「抑商」政策,本文集中分析清代前期蘇州的經商衝突事件, 探討官員究竟如何處理商人經商過程中的權益受損問題,進而檢視清代前期政府 官員是否真在執行所謂的「抑商」政策。商人經商過程中,難免會發生一些和市 場交易、債務糾紛或是財產侵擾等事件有關的糾紛和衝突。蘇州是清代前期商業 最發達的城市之一,發生在其間的經商衝突事件很多,政府官員處理的經商訟案 也為數不少。本文透過碑刻資料和相關史料的記錄,考察政府官員處理商人經商 衝突事件的方式,討論清代前期蘇州的「官商關係」。本文認為,清代前期蘇州 眾多經商衝突的發生,在當時至少有兩個重要影響:一方面,經商衝突給利益相 同的商人更多的交往協商機會,有助於商人捐款產生團體,使眾多稱會「會館」 或「公所」等不同名稱的商人團體隨著經商衝突事件而不斷增加;另一方面,商 人將經商衝突呈請地方政府處理,也給蘇州官員對工資爭議、經商安全和商事糾 紛等相關訟案有更多的處理經驗。在各類經商衝突事件當中,或是合作對付工 匠、或是合作控告無賴胥吏、或是與商場競爭對手從事商業競爭,商人和商人之 間,產生了更多的或合作、或衝突的緊密互動關係,彼此間的交往與競爭機會愈 來愈多。同時,蘇州地方政府官員也在諸如協議工資、保護商標等經商衝突的處 理經驗中,不斷累積著各種相關「成案」的處理經驗。總結來看,清代清期的政 府官員垃末因欲促進經濟發展而保護商人的經商權益,但由官員對經商衝突事件 的處理方式來看,官員對商人各種經商自由和財產權利的保護,卻又確實存在於 清代前期的蘇州,絕不能說政府官員在執行所謂的「抑商」政策。直至晚清以前, 歷代中國政府皆未出現大力支持商業和經濟發展的「重商」政策固然是事實,但 卻不能將清代前期政府未支持商業發展的現象說成是「抑商」。抑制商業需要實 際的制度和政策,由蘇州官員處理經商衝突的方式來看,實在不能以「抑商」來 概括明清政府對待商業發展的具體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