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福利角色和權貴界定不清,是炒熱國民年金議題的重要因素之一。相對於多數學者專家所主張,應該儘可能脫離制度化,才能使行政和財務設計完美的年金制度,產生其想要的效果。選舉程序和地方自治權責合一,即是「責任政治」的重要環節。 在政治責任歸屬確定下,經濟學和財政學方能提供有關「效率」問題的探討。在當前社會經濟發展有嚴重的區域不均衡情況考量下,全民性的「年金型保險」和「津貼型年金」,當由 中央政府分階段漸進實施,而選擇性的「老年社會救濟」則由地方政府作補充性的辦理。 同時,中央與地方的分權和補助關係,也必需有合理化的依據,以強化地方的自主性作為與實驗創新。這種政府權力結構性的考量,才能排除「福利國家」的威權主義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