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政策學者認為應用公共政策之理論知識必能提昇公共政策之決策品質。然而 普遍存在的情況是政策知識應用情況不佳,政策研究社群及政策制定社群間存在著絕大鴻溝 。二元社群論向來被當作解釋社會科學知識未被充分應用之理論模式依據,且為學者深信不 疑。然而,事實上部分學者在以此種差距理論為依據而力圖拉近二者之距離,提高知識之被 應用程度,進而提昇公共政策決策品質時,卻往往發現徒勞無功,使吾人不得不質疑以二元 社群論解釋差距現象之適用性。本文在探討二元社群論之論點後發現,二元社群論本身有其 學理上之限制,尤以其沒有明確界定之概念及可以由經驗加以驗證的命題型式,使得二元社 群論本身不足以謂之理論。此外,二元社群論亦有其實務應用上之限制,因為試圖以政策研 究社群及政策制定社群兩造之不同來解釋其間差距,畢竟犯了過分簡化的毛病。有鑑於此, 本文乃建議若欲二元群論在知識應用中具說服性及解釋力,除了必須明確界定此模式中各個 名詞及其基本假定外,且必須從以結果為取向之探討,過渡到從整體面出發,並以問題為取 向的方法論為立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