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下定義的標準方式并不能清晰地定義所有概念。比如我們在擴大某些概念的外延時,其內涵并沒有嚴格縮小,而是會發生很復雜的變化,導致我們對它們的整個理解方式發生徹底改變。本文以"藝術"概念為例,從實踐性、多元性、結構性、發生性等四個向度研究它在擴張時的意義衍變,并擇取四位20世紀哲學家的進路作為展示范例,考察不同理解方式之間的差異。最終本文從四條進路之一的胡塞爾現象學角度看,"藝術"概念的擴張是以共時性方式呈現出人類在藝術理解方面的歷時性特征,它在本體論上并不必然發散為多元論的架構,但在價值論上則必然會呈現出開放性和多元性的特點。理論上,我們可以期待"藝術"概念朝著某種理想的一元本體論和多元價值論的統一架構進行擴張,從而實現其完整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