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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之研究:論黑格爾與馬克思政治哲學之異同
作者:戚國雄
作者(外文):QI,GUO-XIONG
校院名稱:中國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哲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沈清松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0
主題關鍵詞:市民社會國家關係黑格爾馬克思政治哲學政治權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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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旨在比較黑格爾與馬克思政治哲學之異同,而以二人對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的
看法為比較的重點。近代政治學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政治權力如何合法化的問題。在
黑格爾前之自然法學派,是通過自然狀態與社會狀態之區分來證成國家權力之合法性
。黑格爾反對這種方法,而把市民社會界定為近代資本主義經濟興起後的市場社會,
主張國家權力之合法性是在於國家能超越市民社會之分歧性與衝突性。馬克思反對黑
格爾市民社會的矛盾、分歧能超越於國家的說法,而主張:國家的基礎是在市民社會
( 經濟 ),國家的權力不可能有合理性,並隨著市民社會之改造,終必走向滅亡一道

本論文分五章進行研究,其提要簡述如下:
第一章主旨在說明黑格爾與馬克思對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看法的重要性。
第二章討論黑格爾對市民社會與國家之分離的了解,及其對社會契約論者混市民社會
與國家之批評,進而檢討黑氏統合二者所提出的說法。
第三章討論馬克思如何由「理性國家」的維護,在費爾巴哈的影響下,轉而批評黑格
爾國家超越市民社會,國家有普遍性的主張。馬氏認為,近代國家乃人性異化的客觀
表現。人在市民社會中無法實現其人性中的普遍意義,故把這普遍性、完美性投射到
國家之上。而致使人無法落實其人性,而成為自私自利的人,其原因在於私有制和階
級。因此,要讓擺脫自利的扭曲,迴歸到人性之本然,就得到消滅市民社會的主要構
造——私有制和階級。私有制和階級一旦消失,基於此二者,純為統治階級的工具之
國家或政治權也隨即滅亡。這是馬克思的無政府主義。
第四章主要比較黑格爾如馬克思何由相同的前提——近代社會中「私人」與「公民」
、市民社會與國之分離——出發,屼得出南轅北轍的結果:黑格爾斷言「國家乃自由
的具體實現;是歷史發展的高峰」;馬克思則以為,國家只是過渡性的制度,終必走
向滅亡一途。
其次,本章也分就黑格爾與馬克思二人對市民社會與國家的看法提出批評。
第五章為結論,除了總述本論文之研究成果外,並檢視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在當代之
意義,並試圖指出市民社會與國家之民主化互動乃二者未來該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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