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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中華民國憲政體系之探究
作者:卓文倩
作者(外文):Cho, Wen Chien
校院名稱: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中山學術研究所
指導教授:張治安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1998
主題關鍵詞:憲法憲政體制內閣制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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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文 提 要
我國在解嚴後短短數年間,面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層面的快速變遷,
同時亦要兼顧國際間甚至兩岸關係所衍生的眾多問題。因此提升國家能力
是必然的。而欲提升國家能力,基本之道在於一個完備的憲政體制,即國
家機關的重大架構和其相互之間的關係皆應有所檢討調整。此亦是我國在
近幾年進行數次修憲的原因。然而我國憲法自八十年後進行了四次改革,
憲政改革所帶來的諸多紛爭與議論雖已暫趨止息,卻尚未完備,是故如何
使吾國之憲政結構更趨完整,實有其繼續探討之必要。其中有關政府體制
研討的重心,應是總統直選後總統、行政院、立法院三者之間的關奕如何
調整,使之釐清權責,發揮功能;而此亦是吾人此篇論文研究的動機與目
的。 由於研究我國有關憲法的問題,所涉及的層
面相當廣範及複雜,並且與國內政治環境具有密切的互動關係,因此本論
文僅就我國憲政體制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亦即先就各階段修憲過程進行
觀察,在了解我國憲法之實施與修定後,再以政府施政的中心──行政權
的運作為主軸,從憲法的角度探究我國行政權的歸屬及國會體制的爭議;
然後再進一步探討立法權與行政權實際功能及互動關係。當然,除了立法
權與行政權的互動關係外,為求完整呈現我國憲政體制,司法與我國獨有
之監察、考試權其權限及相關議題亦將納入探討範圍內。
此處欲提出說明的是有關各國中央政治體制的歸屬問題,其所涉及的層面
主要係包含行政及立法權的運作,然因探究西方民主國家中央政治體制,
行政權的歸屬是一個分辨的主要標準,至於立法權則是就行政權歸屬於總
統或內閣總理﹙或兩者皆有行政權﹚而有不同的制衡方式,且為章節研究
方便,吾擬將有關我國中央政治體制的歸屬問題置於第三章--即有關我國
行政權及其相關問題探究部分一章來進行討論。
另外,雖然本文目的為探究我國修憲後政治體制,然增修條文係源於憲法
,因此對於憲法本文自亦應加以探究。因此就時間範圍而言,以民國三十
六年憲法制定,至民國八十六年第四次修憲結束為止。依此本論文共分成
六章,茲依章次摘要敘述如後:
第一章 緒論:先闡述本論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進而針對研究方法與架
構,分別予以說明。
第二章 我國憲政改革之背景與實施:共分三節,先探究我國憲法的制定
,再將我國四次修憲的經過及成果加以析論。
第三章 我國行政權及其相關問題探究:共分三節,先將民主國家中央體
制的類型加以分析,再探究我國總統、行政院院長之職權;最後對我國行
政權相關議題加以析論。
第四章 我國國會職權及其相關問題探究:共分三節。先述明民主國家國
會體制的演進;其次分析我國國會職權;最後探究我國國會運作所產生的
問題 第五章 我國司法、考
試、監察權之探究:共分三節。分別對我國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之組
織、職權及其運作所可能產生的問題加以研析。
六章 結論:共分二節。先對我國憲政體制及其運作所可能產生的議題加
以研析,再從學理及實際憲政運作的角度,對我國憲政體制提出具體可行
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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